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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中国的100次事件—张居正改革

“一条鞭法”,把似乎停滞了的历史狠狠抽了一鞭子

  

张居正改革是明朝中期政治家张居正为挽救明王朝而进行的一系列改革。

明朝中叶,贵族大地主兼并土地的情况相当严重。在江南,有的大地主占田7万顷。 在朝廷,大学士徐阶一家就占田24万亩。全国纳税的土地,约有一半为大地主所隐占, 拒不缴税,严重地影响了国家收入。贵族大地主疯狂地掠夺土地,封建剥削的进一步加 剧,激起了社会矛盾的尖锐化,接二连三地发生了邓茂七、刘通、蓝廷瑞以及刘六、刘 七等农民起义。明王朝处于危机四伏的境地。

怎样才能将封建统治维持下去呢?地主阶级一些当权人物认为,必须改革政治,寻 求一条自救的道路。在这样的形势下,张居正的改革措施得到了推行。

张居正(1525—1582年),字叔大,号太岳,湖北江陵人。

在明神宗万历年间,连续10年担任内阁首辅(宰相)。他采取的措施主要包括:

在内政方面,他首先整顿吏治,加强中央集权制。张居正创制了“考成法”,严格 考察各级官吏贯彻朝廷诏旨情况,要求定期向内阁报告地方政事,提高内阁实权,罢免 因循守旧、反对变革的顽固派官吏,选用并提拔支持变法的新生力量,为推行新法做了 组织准备。并且整顿了邮传和铨政,他的为政方针是:“尊主权,课吏职,行赏罚,一 号令”和“强公室,杜私门。”

在经济方面,张居正的成绩最为突出。他曾任用著名水利学家潘季驯督修黄河,使 黄河不再南流入淮,于是“田庐皆尽已出,数十年弃地转为耕桑”,而漕河也可直达北 京。

“一条鞭法”则是张居正在经济改革方面的重要内容,也是中国封建社会赋役史上 的重大变革。

明朝初年的赋税制度十分繁杂。当时的赋税以粮为主,银绢为辅,分夏秋两季征收。 此外,还规定农民要服各种徭役,并交纳特殊的土贡等等。“一条鞭法”的内容是: “总括一县之赋役,量地计丁,一概征银,官为分解,雇役应付。”就是把各州县的田 赋、徭役以及其他杂征总为一条,合并征收银两,按亩折算缴纳,大大简化了征收手续, 同时使地方官员难于作弊。实行这种办法,使没有土地的农民可以解除劳役负担,有田 的农民能够用较多的时间耕种土地,对于发展农业生产起了一定作用。同时,把徭役改 为征收银两,农民获得了较大的人身自由,比较容易离开土地,这就给城市手工业提供 了更多的劳动力来源。没有土地的工商业者可以不纳丁银,这对工商业的发展也有积极 作用。

“一条鞭法”的推行,使明政府的岁入有了显著的增加,财政经济状况也有不少改 善。国库储备的粮食多达1300多万石,可供五六年食用,比起嘉靖年间国库存粮不够一 年用的情况,是一个很大的进步。

张居正在军事上也采取了一些改革措施。他派戚继光守蓟门,李志梁镇辽东,又在 东起山海关,西至居庸关的长城上加修了“敌台”3000余座。他还与鞑靼俺达汗之间进 行茶马市贸易,采取和平政策。从此,北方的边防更加巩固,在二三十年中,明朝和鞑 靼没有发生过大的战争。

经过上述改革,强化了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机器,基本上实现了“法之必行”、 “言之必效”,国家的经济状况有了改善,财政收入有所增加,在国防上增强了反侵略 的能力。当然,张居正倡导改革的目的并不是为了减轻人民的负担,而是为了巩固明朝 的封建统治。因而,他的变法不可能触动地主阶级的根本利益,只能作一些修修补补的 改良,挽救不了封建社会必然灭亡的历史总趋势。尽管如此,张居正的改革在一定程度 上限制了大官僚地主的既得利益。

1582年六月,张居正病死,一些改革的反对派重新麋集,疯狂地进行反攻倒算。他 们攻击张居正改革“务为烦碎”,清丈土地是“增税害民”,实行“一条鞭法”是乱了 “祖制”。他们下令撤销了张居正死时特加的官爵和封号,进而查抄家产。

张居正的长子被逼自杀,其他家属也惨遭迫害。代表大地主、大贵族势力的封建顽 固派又掌了权,劳动群众生活更为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