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斜封官”,也被称作“墨敕斜封官”,是唐朝的非正式任命的官员,由于任命状是斜封着从侧门交付于中书省执行,且其上所书“敕”字用墨笔(与中书省黄纸朱笔正封的敕命不一样),故此得名。“斜封官”也是当时人们对由非正式程序任命的官员的一种蔑视性称呼。
在唐朝,官吏的任命制度有严格的既定的程序,即先由吏部注官,再经过门下省过官,最后经过中书省对皇帝颁下的任命状进行“宣署申覆”。皇帝和宰相掌管五品以上的高级官员的授职和迁转以及六品以下的一些清要官职的任命权,吏部主要主持六品以下的中低级官员的授职升迁。此外,兵部也掌握一部分由门荫入仕者的授职之权。但是唐中宗、睿宗时期,韦后、安乐公主、太平公主等擅宠用事,贪污受贿,公开卖官鬻爵,违反正常任官制度,而是由皇帝或以皇帝名义直接任命。被任命的斜封官名称有员外、同正、试、摄、检校、判、知官等,有时可达数千人。墨敕斜封官的授官方式导致朝政混乱,遭到部分官员的强烈反对。但直到唐玄宗登基之后,才在姚崇等的协助下,罢免了中宗以来的斜封官,并规定此后不得以此法任官,从而结束了长期以来冗官滥吏充斥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