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十年(1140年),宋军与金兵激战于顺昌、郾城等地,连获大捷。两河义军纷起响应,金兵闻风丧胆。值此良机,岳飞上书急奏高宗赵构:“此正是陛下中兴之时,乃金贼灭亡之日。”正当他拟挥师北进,恢复河朔,一雪靖康之耻之际,却在一天内接到宋廷十二道金牌,严令大军班师。随之,他本人也被召回临安,解除了兵权。岳飞的10年抗金之功,顿时毁于一旦。绍兴十一年(1141年)十月,岳飞被秦桧等诬以谋反罪身入囹圄。同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宋金绍兴和议订立不过一月,他便被赵构赐死在大理寺狱内。死讯传出,“天下闻者无不垂涕,下至三尺之童,皆怨秦桧。”秦桧是害死岳飞的元凶,是时人众口一词的结论。后来,通过小说、戏剧和长跪在西湖岳庙前秦桧夫妻铁像的宣传影响,使这个说法成了不容更改的铁案。
然而,即使在当时,也有人并不同意这种说法。岳飞死后一年,有人作悼诗云:“自古忠臣帝主疑,全忠全义不全尸。”矛头已经暗指赵构。宋亡之后,关于这桩公案的争论纷起。明人高启写诗认为:“每忆上方谁请剑?
空嗟高庙自藏弓。“文征明的《满江红》中有这样的词句:”岂不念,中原蹙;岂不惜,徽钦辱。但徽钦既返,此身何属。千古休夸南渡错,当时自怕中原复。笑区区一桧亦何能,逢其欲“。明确地指出高宗赵构才是杀害岳飞的元凶,秦桧只是帮凶而已。此说一出,得到了许多人的赞同。
秦桧是金人的奸细,自然与抗金事业势不两立。岳飞在抗金的民族斗争中作战最力,是金人的心腹之患。秦桧秉承主子的旨意,要害死岳飞是可以理解的。令人费解的是赵构为什么要害死自己倚为军事支柱的岳飞呢?而且宋太祖赵匡胤曾传下秘密誓约,规定:“不得杀士大夫及上书言事人”,“子孙有逾此誓者,天必殛之”。这条誓约在北宋历朝,执行得非常严格,赵构何以敢违约破例?这在主张赵构是杀害岳飞元凶的学者中存在着分歧。
一说认为“帝之忌兄,而不欲其归”。高宗看到岳飞一心要“迎二圣”,而徽、钦两帝回来,自己就当不成皇帝了。他害怕中原光复,因而杀了岳飞。另一说则认为“迎二圣”并不是高宗要杀岳飞的原因。赵构杀岳飞,主要原因是怕他久握重兵,跋扈难制。对武将的猜忌和防范,是赵宋王朝恪守不渝的家规。只要武将功大、官高而权重,就意味着对皇权构成威胁。
岳飞个性强,“忠愤激烈,议论不挫于人”,不容易和人合作。绍兴七年(1137年),他上书奏请高宗建储:“乞皇子出阁,以定民心。”同年,他又因守母丧,未经高宗批准便自行解职,把兵权交给张宪。这两件事犯了高宗的大忌。加之高宗有过在金营作人质,从扬州南渡等惊险经历,对金兵始终心存恐惧。他对战争前景有两怕:一怕全胜,二怕大败。胜则怕武将兵多、功高而权重,败则怕欲为临安布衣而不能。因此一心求和,想当个安安稳稳的太平皇帝。所以,秦桧利用岳飞部下的告讦来证明岳飞的跋扈。正好迎合了赵构害怕岳飞立盖世之功,挟震主之威的心理,加上岳飞又是反对和议最力的主战派,故而下令杀了岳飞。值得注意的是,有位台湾学者经过对《宋史》、《建炎以来系年要录》、《三朝北盟会编》、《大金国志》等史籍的考证研究,提出了一种新说法,认为岳飞的死是由于高宗思母所致。原来高宗的生母韦氏太后,是徽宗的贤妃,在靖康二年(1127年)四月初一,与徽、钦二帝同被金人俘执北去。赵构南渡初安,特别思念生母。尤其是其子赵专死后,更感到自己虽有天下,但无父(徽宗死于绍兴五年)无子,处境悲凉。因此曾说:金人若将韦太后送回,“余皆非所问也”。绍兴八年(1138年),他又伤心地表示:“太后春秋已高,朕朝夕思念,欲早相见,故不惮屈已,以冀和议之成者,此也。”
秦桧知道金人的和谈决策后,便利用赵构思母的心理,请求金人以放回韦太后为条件,于绍兴十年(1141年)十二月二十一日达成和议。此时,高宗又对秦桧表示:“然朕有天下,而养不及亲,徽宗既无及矣,太后年逾六十,日夜痛心!今虽与之立誓,当奏告天地宗庙社稷明言若归我太后,朕不惮屈己与之和,如其不然,则此要盟,神固不听,朕亦不惮用兵也。”但是金人怎会轻易释回韦太后?他们利用高宗思母心切,又以“释母”必先杀掉岳飞来要挟。因此,赵构为一己私利,竟然下毒手害死了岳飞。(李安《宋高宗“赐岳飞死于大理寺”考注——岳武穆真正死因》。原载《中国宪政》第3 卷9 期,见台湾中华丛书编审委员会印刷的《宋史研究集》第4 辑)
如果真像这位台湾学者说的,为一老媪竟使岳飞这智勇冠世的一代名将遭之横死,岂不惜哉!
(崔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