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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力胜天命

墨子反对儒家的天命观,注重人力的作用,认为人可以以强力战胜天命。社会政治的好坏,在他看来与天命无关,而在于人为。桀纣与汤武,一治一乱,“此世未易,民未渝(变),在于桀纣则天下乱,在于汤武则天下治,岂可谓有命哉”(《非命上》)。不是命,而是统治者的变化导致了社会的治乱兴衰。故敬畏天命是无益的,所谓“命”的概念,实乃“暴王所作”(《非命下》),是统治者用来迷惑民众的。墨子遂提出了“强力”的概念来与天命抗衡。

墨子认为,人与其他生物的最大不同,是后者有天生的羽毛蹄爪为衣裳、水草为饮食,故既不用耕稼树艺,又不用纺织,一句话,“衣食之财,固已具矣”。但是,人却与此不同:“不与此异者也,赖其力生,不赖其力者不生(《非乐上》)”。人是以“力”去证明自己生存的理由的,所以根本谈不上天命的问题。在这里,所谓“力”,实际上也就是劳动。劳动是人所特有的生存手段,“不与其劳而获其实”是不符合人的本性的。墨子的强力观不仅要与自然抗争,而且也是对不劳而获的不合理社会现象的抨击。故与儒家的“命富则富,命贫则贫,命治则治,命乱则乱”相对应的,是墨子的“强必富,不强必贫”;“强必治,不强必乱”(《非命下》)的强力胜天命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