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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人王勃简介

王勃(649或650~676或675年),唐代诗人。汉族,字子安。绛州龙门(今山西万荣)人。王勃与于龙以诗文齐名,并称“王于”,亦称“初唐二杰”。王勃也与杨炯、卢照邻、骆宾王齐名,齐称“初唐四杰”,其中王勃是“初唐四杰”之冠。

王勃,字子安,被称为诗杰。王勃出身望族,为隋末大儒王通的孙子(王通是隋末著名学者,号文中子),王通生二子,长名福郊,次名福峙,福峙即王勃之父,曾出任太常博士、雍州司功、交趾县令、六合县令、齐州长史等职。可知王勃生长于书香之家。王勃也是王绩的侄孙。

王勃小时候很聪慧,从小就能写诗作赋,世人目为神童。《旧唐书》本传谓王勃:“六岁解属文,构思无滞,词情英迈,与兄才藻相类,父友杜易简常称之曰:此王氏三珠树也。”又有杨炯《王勃集序》说:“九岁读颜氏《汉书》,撰《指瑕》十卷。十岁包综六经,成乎期月,悬然天得,自符音训。时师百年之学,旬日兼之,昔人千载之机,立谈可见。”太常伯刘公称王勃为神童。

唐高宗麟德元年(664年仲秋,右相刘祥道巡行关内,年方十四的王勃上书刘右相,其中第一条就是抨击唐王朝的侵略政策,反对讨伐高丽,他认为:“辟地数千里,无益神封;勤兵十八万,空疲帝卒。警烽走传,骇秦洛之甿;飞刍挽粟,竭淮海之费。”真实地反映了人民的不满情绪。刘祥道看后,为其“所以慷慨于君侯者,有气存乎心耳”之语惊异,王勃为“神童”,并上表举荐。王勃乃应麟德三年(666年)制科,对策高第,被授予朝散郎之职。此时的王勃虽然才14岁,尚是一少年,但由于才华毕露,在那时就与杨炯、卢照邻、骆宾王齐名并称为“初唐四杰”。

乾封初(666年)为沛王李贤征为王府侍读,两年后因戏为《檄英王鸡》文,被高宗怒逐出府。少年得志的王勃经过这样的打击,心情是沉重的。他在《夏日诸公见寻访诗序》中说:“天地不仁,造化无力,授仆以幽忧孤愤之性,禀仆以耿介不平之气。顿忘山岳,坎坷于唐尧之朝;傲想烟霞,憔悴于圣明之代。”可以看出他当时的凄怆悲苦和愤激不平。总章二年(669)五月,王勃悻悻离开长安,南下入蜀,开始了他将近三年的蜀中漫游。仕途的挫折,生活的体验,山川的感召,使王勃写下了很多抒发自己情怀的诗文,其中主要是朋友间的酬唱,仕途艰难的感叹和一些抒写乡思的作品。在蜀期间,朝中曾先后征召过王勃,王勃都称病辞谢。

咸亨三年(672年)王勃返回长安,裴行俭、李敬玄同典选事,闻王勃文名,又数次召用,但王勃耻以文才受召,作文述志,结果触怒了裴行俭,被斥为“才名有之,爵禄盖寡”。第二年,王勃听友人陆季友说虢州多药草,他很想去,便设法做了虢州参军。这是王勃第二次走上仕途。但谁能想到,等待他的却是第二次沉重的打击。王勃恃才傲物,在虢州参军任上与同僚的关系搞得很僵。当时有官奴曹达犯了死罪,王勃不知为什么却把他藏到自己府内。后来他又害怕此事泄露出去,就私下把曹达杀了。事情很快被发现,王勃被判死刑而入狱。后又巧遇大赦,免除了死刑。但王勃的父亲却因此事而从雍州司户参军的位置上被贬为交趾令。至于王勃擅杀官奴的具体情况,史无详载,是非莫辨。不过,王勃没有象第一次废官后那样寄情于山川烟霞,而是更珍惜这劫后余生。“富贵比于浮云,光阴逾于尺璧。著撰之志,自此居多。……在乎辞翰,倍所用心。”第二年朝廷虽恢复王勃原职,但他决计弃官为民而不就任。在短短的一年多时间里,王勃完成了祖父王通《续书》所阙十六篇的补阙,刊成二十五卷。撰写了《周易发挥》五卷、《唐家千岁历》、《合论》十篇、《百里昌言》十八篇等,同时还创作了大量诗文作品。这是王勃一生中创作最宏富的时期。

上元二年(675年)或三年(676年)春天,王勃从龙门老家南下,前往交趾看望父亲。一路经洛阳、扬州、江宁,九月初到了洪州。在这里王勃留下了《滕王阁序》这一传世名篇。滕王阁大宴后,王勃继续南下,于十一月初七到达岭南都督府所在地南海,第二年秋由广州渡海赴交趾,不幸溺水而卒,年仅二十七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