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经名句“桃之夭夭,灼灼其华”出自《诗经·国风·周南·桃夭》
《诗经·国风·周南·桃夭》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
桃之夭夭,有蕡其实。之子于归,宜其家室。
桃之夭夭,其叶蓁蓁,之子于归,宜其家人。
作品赏析:译文:桃树蓓蕾缀满枝杈,鲜艳明丽一树桃花。《桃夭》三章,章四句。是一首贺婚诗。诗中以嫩红的桃花,硕大的桃实,密绿成荫的桃叶比兴美满的婚姻,表达对女子出嫁的纯真美好的祝愿。关于它的大义,《诗序》曰:“后妃之所致也。不妒忌,则男女以正,婚姻以时,国无鳏民也。”孔颖达解释道:“后妃内修其化,助君子,致使天下有礼,婚娶不失其时,故曰‘致也’。由后妃不妒忌,则令天下男女以正,年不过限,婚姻以时。行不逾月,故令周南之国皆无鳏独之民焉,皆后妃之所致也。此虽文王化使之然,亦由后妃内贤之致。”清方玉润《诗经原始》曰:“此亦咏新婚诗。与《关雎》同为房中乐。如后世催妆坐宴等词。特《关雎》从男求女一面说,此从女归男一面说,互相掩映,同为美俗。”我觉得诗序中的教化味道太浓了,只一个“婚姻以时”解得合情合理。各章的前两句,是全诗的兴句,分别以桃树的枝、花、叶、实比兴男女盛年,及时嫁娶。孔疏曰:“夭夭,言桃之少;灼灼,言华之盛。桃或少而不华,或华而不少,此诗夭夭灼灼并言之,则是少而有华者。故辨之言桃有华之盛者,由桃少故华盛,比喻此女少而色盛也。”这里用桃花来比兴,显然不仅仅是一种外形上的相似,春天桃花盛开,又是男女青年结婚的极好季节。《易林》曰:“春桃生花,季女宜家。”宋朱熹《诗集传》曰:“周礼,仲春令会男女。然则桃之有华,正婚姻之时也。”因为古者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过此就算不及时了。《周礼媒氏》曰:“仲春之月,令会男女。于是时也,相奔不禁。若无故而不用令者,罚之。司男女之无夫家者而会之。”《毛诗正义》曰:“礼虽不备,相奔不禁。即周礼仲春之月令会男女于是时也,相奔者不禁是也。”又曰:“言三十之男,二十之女,礼虽未备,年期既满,则不待礼会而行之,所以繁育民人也。”结合到本诗中所表现的新婚之喜和对新娘的美好祝福,而传说婚嫁年龄于此不著,认为不大可能是男三十,女二十。孔疏曰:“《摽有梅》卒章传曰:三十之男、二十之女不待礼会而行之,谓期尽之法。则‘男女以正’谓男未三十女未二十也。此三章皆言女得以年盛时行,则女自十五至十九也。女年既盛,则男亦盛矣,自二十至二十九也。”毛传云:“蕡,实貌。非但有华色,又有妇德。”又云:“蓁蓁,至盛貌。有色有德形体至盛也。”这是对新娘的各个方面的美,主要还是突出了女子作为社会单位的夫妇组合的教化和功利的作用。“之子于归”一句,毛传曰:“之子,嫁子也。于,往也。”《说文》曰:“子,人以为称。”《尔雅·释训》:“之子也,是子也。”子,古代称男子,亦可称女子。《召南鹊巢》:“之子于归,百两御之。”郑笺云:“之子,是子也。御,迎也。之子其往嫁也,家人送之,良人迎之。车皆百乘,象有百官之盛。”“宜其家室”等句,郑笺云:“宜者,谓男女年时俱当。”《说文》:“宜,所安也。”《小雅·常棣》:“宜尔室家,乐尔妻孥。”《齐诗》:“古者谓子孙曰孥。此诗言和室家之道,自近者始。”郑笺云:“族人和则得保乐其家中大小。”所谓的室家、家室、家人,均指夫妇。《左传桓公八年》:“女有家,男有室,室家谓夫妇也。”朱熹《诗集传》:“宜者,和顺之意。室,谓夫妇所居;家,谓一门之内。叹其女子之贤,知其必有以宜其室家也。”王先谦《集疏》:“《孟子》:‘丈夫生而愿为之有室,女子生而愿为之有家。’上指其夫,故专言家,下论夫妇之道,故兼言室家。”其实,除开具体的细节上的区别,这句话的意思还是很好解的,正是对于女子未来的家庭生活的美满祝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