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尉缭

尉缭名缭。尉缭一生事迹,史籍载之不详,大约活动于魏国由安邑迁都于大梁的历史时期,为魏惠王即梁惠王时人,著名的军事家。秦王政十年(公元前237年)入秦游说,被任为国尉,因称尉缭。他所著的《尉缭子》一书,在古代就被列入军事学名著,受到历代兵家推崇,与《孙子》、《吴子》、《司马法》等在宋代并称为《武经七书》。

【辅秦背景】
魏国在前334年招贤,邹衍、淳于髡、孟轲皆至梁,尉缭可能就在这时至梁并见到梁惠王,《尉缭子》一书即是他与梁惠王晤谈军事学的一个记录。但由于庞涓当权,尉缭等人都未见用。从《尉缭子》的谈话内容看,尉缭不仅熟悉魏国的国情,而且处处为振兴魏国着想,表现了他热爱故土的深情,以及对秦兵压境的忧虑。他是秦王政十年(公元前237年)来到秦国的,此时秦王政已亲秉朝纲,国内形势稳定,秦王正准备全力以赴开展对东方六国的最后一击。
当时的情况是,以秦国之力,消灭六国中的任何一个是不成问题的,但是六国要是联合起来共同对秦,情况就难料了。所以摆在秦王面前的棘手问题是,如何能使六国不再“合纵”,让秦军以千钧之势,迅速制服六国,统一天下,避免过多的纠缠,以免消耗国力。离间东方国家,虽然是秦国的传统做法,而且李斯等人正在从事着这项工作,但是采用什么方法更为有利,则仍是一个很棘手的问题。消灭六国,统一中国,是历史上从未有人干过的事情,年轻的秦王嬴政深知这一点,他不想打无准备之仗。
另外,当时秦国还有一个非常严峻的问题,就是战将如云,猛将成群,而真正谙熟军事理论的军事家却没有。靠谁去指挥这些只善拼杀的战将呢?如何在战略上把握全局,制定出整体的进攻计划呢?这是秦王非常关心的问题。他自己出身于王室,虽工于心计,讲求政治谋略,但没有打过仗,缺乏带兵的经验。李斯等文臣也是主意多,实干少,真要上战场,真刀真枪地搏杀,一个个就都没用了。
关于尉缭的真实生活年代如同其他历史名人一样无从查考,只能从历史文献的残篇断语中推断,但是这往往前后矛盾漏洞百出。比如人们推断在334年见过魏惠王,但《史记》中明确记载了他最终在秦王嬴政时担任了秦国的高级职务。这个时间跨度近百年,显然有违常识。因此,就像对其他历史人物一样,我们只能望洋兴叹。

【尉缭辅秦】
尉缭一到秦国,就向秦王献上一计,他说:“以秦国的强大,诸侯好比是郡县之君,我所担心的就是诸侯‘合纵’,他们联合起来出其不意,这就是智伯(春秋晋国的权臣,后被韩、赵、魏等几家大夫攻灭)、夫差(春秋末吴王,后为越王勾践所杀)、渭王(战国齐王,后因燕、赵、魏、秦等联合破齐而亡)之所以灭亡的原因。希望大王不要爱惜财物,用它们去贿赂各国的权臣,以扰乱他们的谋略,这样不过损失三十万金,而诸侯则可以尽数消灭了。”一番话正好说到秦王最担心的问题上,秦王觉得此人不一般,正是自己千方百计寻求的人,于是对他言听计从。不仅如此,为了显示恩宠,秦王还让尉缭享受同自己一样的衣服饮食,每次见到他,总是表现得很谦卑。尉缭不愧为军事家,不仅能够把握战局,制定出奇制胜的战略方针,而且还能透彻地认识人、分析人。经过与秦王嬴政不长时间的接触,他便得出了秦王“缺少恩德,心似虎狼;在困境中可以谦卑待人,得志于天下以后就会轻易吞食人”,“假使秦王得志于天下,那么天下之人都会变成他的奴婢,绝不可与他相处过久”的结论。
这是嬴政自出生以来,第一次被人公开道出他的性格本质,第一次有人这样评论他,而且切中要害,句句是真。从后来统一天下之后嬴政的所作所为来看,与尉缭所言毫无二致。
尉缭认清秦王嬴政的本质,便萌生离去之心,不愿再辅助秦王,并且说走就走,真的跑了。幸好秦王发现得快,立即将其追回。国家正在用人之际,像尉缭这样的军事家如何能让他走?于是,秦王嬴政发挥他爱才、识才和善于用才的特长,想方设法将尉缭留住,并一下子把他提升到国尉的高位之上,掌管全国的军队,主持全面军事,所以被称为“尉缭”。
现在,心存余悸的尉缭不好意思再生去意了,只好死心塌地地为秦王出谋划策,为秦的统一做贡献。

【军事思想】
尉缭对当时战争总的看法是:存在着两种不同性质的战争,反对杀人越货的非正义战争,支持“诛暴乱、禁不义”的正义战争。明确指出:“凡兵,不攻无过之城,不杀无罪之人。夫杀人之父兄,利人之货财,臣妾人
之子女,此皆盗也”。关于进行战争的战略战术,尉缭强调对战争要有全面的认识,指出有道、威胜、力胜等三种不同而又相互联系的取胜策略。认为懂得了这三种所以取胜的办法,就全面地掌握了战争的主动权。他指出战争中将帅指挥的重要性。“权敌审将,而后举兵.”将帅者心也,群下者,支节也。”就是要正确分析敌情,慎重选好将领,而后出兵。将帅与士卒之间,要如心(大脑)与四肢那样协调一致,成为一个整体,方能谋略高明,机智果断地进行正确指挥。他主张治军必须先立法制,并要执法严明,才能整齐统一,高山敢越,深水敢渡,坚阵敢攻,做到“天下莫能当其战”。对违背军纪、军令者要施以重刑,严惩战败、投降、逃跑的将领和士兵,使上下畏惧,专心向敌。在具体的战术上,尉缭还实践了当时最先进的方法,如在列阵方面,他提出:士卒“有内向,有外向;有立阵,有坐阵”。这样的阵法,错落有秩,便于指挥。这一点在今人能见到的秦始皇陵兵马俑坑中可以得到证明。
关于军事与政治的关系,尉缭把它比喻为植物的躯干同种子的关系,所谓“兵者,以武为植,以文为种,武为表,文为里,能审此二者,知胜负矣。”并指出,没有良好的政治,就不能有强大的军事力量,而军事又是解决政治问题的手段。作者反复强调发展生产对于军事的重要意义,指出治兵者要以耕、织为治国之本,“夫在耘耨,妻在机杼,民无二事则有储蓄”,民富国强,本固兵坚,方能守必固,攻必克。
尉缭以朴素的辩证观点,提出了治军的12条正反面经验。按照12条正面经验去做,就可以压倒敌人;反之,则会被敌人所压倒。正面的12条经验是:树立威信在于不轻易变更号令,给人恩惠在于奖赏及时,当机善断在于能顺应各种事态的变化,战胜敌人在于掌握了敌我双方的士气:进攻取胜在于出其不意,防守坚固在于修整防御工事,不犯错误在于守法度,不陷于困境在于有准备,谨慎在于防微杜渐,明智在于能处置大事,消除祸害在于果敢善断;能得众心在于谦恭待人。
即重视将帅的政治品德和个人模范作用,要求将帅秉公执法,恩威并施,吃苦在疥,临战忘身,为人表率;重视部队的行政建设,制定了较完备的战斗、内务、纪律条令,是研究先秦军制史的重要资料;注重军队的训练,论述了训练的目的、方法、步骤及训练中的奖惩制度,提出从最基层起逐级教练,最后合练的训练方法;重视赏罚,提出“杀一人而三军震者杀之,赏一人而万人喜者赏之;杀之贵大,赏之贵小”的思想,在书中记述有各种赏罚的具体规定和要求。
《尉缭子》作为战国时产生的兵书,它所谈的战略战术等问题,虽然不如孙、吴《兵法》深刻,但在一系列问题上也有创见。
首先,《尉缭子》提出了以经济为基础的战争观。他在《治本篇》中说,治国的根本在于耕织,"非五谷无以充腹,非丝麻无以盖形"。
不废耕织二事,国家才有储备。而这一储备正是战争的基础。他说:土地是养民的,城邑是防守土地的,战争是守城的。所以,耕田、守城和战争三者都是王者本务。在这三者当中,虽然以战争为最急,但战争却仰赖农耕。即使万乘之国,也要实行农战相结合的方针。基于这一点,《尉缭子》强调"王国富民",强调王者进行的战争是"诛暴乱,禁不义",其最终目的在于使"农不离其业,贾不离其肆宅,士大夫不离其官府",而仅诛杀首恶一人。《尉缭子》的这个思想显然由继承商鞅的农战思想而来,因而是进步的。当然,《尉缭子》也注重政治在战争中的作用,说:"国必有礼信亲爱之义,则可以以饥易饱;国必有孝慈廉耻之俗,则可以死易生",所以也重视政治教育。
其次,《尉缭子》也提出了一些有价值的战略战术思想。如主张集中优势兵力,待机而动,说:"专一则胜,离散则败"(《兵令上》),"兵以静固,以专胜"(《兵权》)。主张先机而动,突然袭击,说:"兵贵先。胜于此,则胜于彼矣;弗胜于此,则弗胜彼矣。"主张在战争中运用权谋,说:"权先加人者,敌不力交。"主张运用"有者无之,无者有之"(《战权》)的虚虚实实战法,迷惑敌人。他继承孙子的奇正思想,提出"正兵贵先,奇兵贵后,或先或后",以克敌致胜。尤其值得提出的是,他结合战国围城战的实践,提出了一整套攻、守城邑的谋略。主张攻城要有必胜把握,"战不必胜,不可言战;攻不必拔,不可以言攻"。最后深入敌境,出敌不意,切断敌粮道,孤立敌城邑,乘虚去攻克。攻城要选择这几种目标:(1)
"有城无守"的:津梁没有战备设施,要塞没有修理,城防没有构筑,蒺藜没有设置;(2)"有人无人"的:远方堡垒的防守者没有退回,防守的战士没有调动回来;(3)"虽有资而无资"的:牲畜没有集中到城里,粮食没有收获进来,财用物资也未征集到位;(4)城邑空虚而且资财穷尽的。对于这些城邑,应乘虚攻击,决不手软。
守城谋略主要有三点:其一,反对"进不郭圉,退不亭障",即不防守外城和城外据点的防守办法,主张防守城郊外围要地。其二,要修筑城郭,做到"池深而广,城坚而厚",准备好人力、粮食、薪材、劲弩强矢、锋利的矛戟。一丈之城,十人防守,千丈之城,守兵一万,还不计技工、任夫等后勤人员。其三,设防的城邑要有救兵。"其有必救之军者,则有必守之城;无必救之军者,则无必守之城。"救援之军要能打开重围,守军要敢于出击,抢占要塞。救援之军还要善于迷惑敌人,以配合守军击败围城敌军。《尉缭子》提出的攻、守城邑的谋略,是他的前辈军事家所没有谈过的,很富有新意。
第三,《尉缭子》的另一重要贡献是提出了一套极富时代特色的军中赏罚条令。《尉缭子》作为古代兵书,不但在军事理论上有所发展,而且保存了战国时期许多重要军事条令,这是为其它兵书所少见的。
他在《战威》中说:"审法制,明赏罚"是威胜之道。他在《制谈》中说:"修号令,明赏罚",是保证士卒冲锋陷阵的必要手段。《尉缭子》主张以法治军,他所提出的赏罚原则,是赏必厚、罚必重。他说:"赏禄不厚,则民不劝",要以田禄、爵秩厚赏有功者,使民"非战无所得爵",做到"赏功养劳"。
《尉缭子》主张重罚,他在《重刑令》中说:人民只有"内畏重刑,则外轻敌",所以主张将战败、投降、临阵逃脱的将士宣布为"国贼"、"军贼",不仅处以"身戮家残"之刑,还要削户籍、发祖坟、变卖家属做奴隶。对于不能按时报到和开小差的士卒,以逃亡罪论处。他的《伍制令》所讲的军中什伍连坐法,他的《束伍令》所讲战场上的惩罚条令和"战诛之法"等,都体现了重罚的原则。他说:"古之善用兵者,能杀卒之半,其次杀其十三,其下杀其十一。能杀其半者,威加海内;杀十三者,力加诸侯;杀十一者,令行士卒。"认为只有这样,军队才能做到"令如斧钺,制如干将,士卒不用命者,未之有也"。《尉缭子》的重刑思想显然与商鞅的刑赏思想如出一辙,而且比商鞅的更为严酷。它反映了古代军队组织中的官兵关系是严重的阶级对立关系。《尉缭子》的以法治军思想已与春秋以前大不相同。前文我们说过,由于《尉缭子》提出"杀之贵大,赏之贵小"这套赏罚原则,取消了旧贵族所享有的厚赏轻罚的特权,体现了新兴地主阶级的进取精神,因而极富时代精神,标明它与旧的"赏功酬劳"原则有了质的不同。
其四,《尉缭子》一书所保存的其它重要军事条令,有《分塞令》,是营区划分条令,规定各军分塞防守区域及往来通行原则;有《经卒令》,是战斗编队条令,规定各军特有的军旗标志、士卒的行列单位及不同的行队单位佩戴不同徽章等;有《勒卒令》,是统一军中指挥号令金鼓旗铃的条令,规定了金、鼓、旗、铃等指挥工具的作用和用法;有《将令》,规定将军统兵受命于国君,只对国君负责,将军在军中具有无上权威,统一指挥全军;有《踵军令》,是后续部队行动条令。规定后续部队作为接应部队,与大军保持的距离、前进的方向、所应完成的任务以及安全、警戒、处置逃兵的原则;有《兵教》(上、下),是军事教练条令,规定了军中"分营居阵"的训练方式及训练中的奖惩制度。在兵教方法上,明显地继承了《吴子兵法》的一些原则。《兵教》还提出十二条必胜之道,要人君掌握。对于将士则要求:"为将忘家,逾限忘亲,指敌忘身,必死则生,急胜为下。百人被刃,陷行乱陈;千人被刃,擒敌杀将;万人被刃,横行天下",希图把军队训练成为无往而不胜的铁军。
《尉缭子》所记载的这些军事条令是我们研究先秦军事制度的宝贵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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