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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中国的100次事件—《马关条约》的签订

近代中国半殖民地化的进一步加深

  

《马关条约》是日本强迫清政府签订的关于结束中日甲午战争的不平等条约。这次 战争发生在1894年7月(清光绪二十年六月)到1895年3月(二十一年二月),历时8个 月。1894年是农历甲午年,所以称为甲午战争。

掌握朝廷大权的慈禧太后和李鸿章其实从战争一开始就不打算使战争继续下去,但 他们找不到办法使日本同意停战。

在战争进行了两个月的时候,慈禧太后重新起用她在10年前罢免了的恭亲王奕主 持总理衙门,以代替庆亲王奕。当时有些朝廷大臣因为感到奕贪庸无能,所以坚决 主张起用奕。这个富有“洋务”经验的亲王,一上台后,立即同李鸿章一起分别向英 国和俄国的驻华公使联络,希望他们再来进行“调停”。英国、俄国各有自己的打算, 并不急于使日本停战。英国这时曾向美、俄、法、德提出由各国共同进行调解的建议。 这个建议特别受到美国的反对,英国也就罢手了。

美国之所以反对这建议,因为它的政策就是让日本得到充分的胜利后,由它来独家 经理中日间的和议。

恭亲王看出了美国同日本关系最为密切,在10月初就经过美国驻华公使田贝呼吁美 国政府来调停。田贝和美国驻日本公使谭恩根据美国政府训令开始在中日间做了一些联 系传话的活动。由于急于求和,李鸿章在恭亲王同意下派遣了一个德国人,担任天津税 务司的德璀琳作为自己的代表到日本去探商和议的条件。为了使这个德国人有正式的身 份,还给了他以头品顶戴。正在日本军队攻下旅顺口的时候,这个德国人携带了李鸿章 求和的亲笔信来到日本,日本政府拒绝同他谈判,但同时又通过美国人要清朝政府派出 “具有正式资格的全权委员”。

战争经过了8个月,当时日本侵略者已经认识到如果战争再延续下去,对自己是不 利的。第一,日军已深入中国内地,中国人民自发的反抗斗争风起云涌,将来很可能陷 自己于不拔的境地;第二,日本“国内的海陆军备不仅几成空虚”,而且“人员、军需 等均告疲劳缺乏”;第三,日本向中国内地进军,业已引起其他列强的强烈反响。正如 陆奥宗光所顾虑的:外交上“已经逐渐露出不稳定的情景”,日本尽量不使第三国干涉 的方针。由于上述种种原因,日本政府经伊藤博文的极力坚持,放弃了进攻山海关以内 的计划,决定接受和谈。2月17日,即在接到清政府通知的头一天,就把一份包括赔款、 割地等条件的媾和大纲通知了清政府。至此,中日双方都作出了进行谈判的决定。

1895年1月底,清政府派户部侍郎张荫桓、湖南巡抚邵友濂为全权大臣,并聘请前 美国国务卿科士达为顾问,赴日求和。但是日本抱定要消灭北洋海军,迫使清政府接受 它的全部侵略要求的狂妄野心,正在集中力量进攻威海卫,因此借口张、邵二人“全权 不足”,拒绝谈判,并以强迫手段把中国政府的代表驱逐出境。与此同时,日本又私下 指名要恭亲王奕或李鸿章,来担当议和使臣。

3月中旬,日军已击败了清军在东北战场上的主力,占领辽东半岛和威海卫,清政 府被迫按日本侵略者的旨意,改派李鸿章为头等全权大臣赴日本求和。3月14日,李鸿 章由他儿子李经方和美国顾问科士达等人随同,前往日本马关(今下关)议和。谈判过 程中,李鸿章乞求为清朝“稍留体面”,而伊藤博文和陆奥宗光则动辄以战争再起相要 挟,肆意勒索。

24日,暴徒小山丰太郎还以李鸿章为他们勒索的重要障碍,竟枪击李鸿章于回旅馆 途中,伤其左眼下角。按照国际惯例,日本当局对作为外交代表的李鸿章受到伤害,负 有严重责任。

一些国家纷纷谴责日本政府。日本统治者很担心由此横生枝节,而使日本对中国的 勒索“将陷于不得不大为让步的地步”(陆奥宗光:《蹇蹇录》,第137—139页。)然 而,李鸿章等人却依旧卑躬屈节。据陆奥宗光回忆,当他来到李鸿章病榻前探望时,看 到李鸿章尽管包扎伤口的纱布蒙住了一只眼睛,还眯起另一只眼睛,流露出十分高兴的 神情与他攀谈,一再感谢日本方面的“厚待”,乞求尽早举行条约谈判。

4月1日起,谈判继续进行。截止4月17日,谈判的过程大致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 阶段是从4月1日到10日。日本妄图先以漫天要价的手段迫使李鸿章就范,故在提出的媾 *和草案中,所列举的内容远比日本的实际要求要多得多。不仅如此,伊藤等对李鸿章 父子还百般恫吓,态度极为蛮横。而李鸿章父子只是低头哈腰地还价,不敢据理力争, 故会谈一直未解决任何问题。4月10日,日本代表才提出了实价,即所谓的“尽头条 款”,谈判遂进入第二阶段。当时伊藤通知李鸿章说:“此次日本国家索款实为尽头一 著,所宜复者,惟有允否二字耳。”(引自王芸生:《六十年来中国与日本》第二卷, 第291页)摆出了一副战胜者的架子,盛气凌人,丝毫不允许修改。李鸿章虽然在某些 问题上也同日本代表进行过争辩,但也仅仅是低声下气地哀求。他此时的主要注意力, 与其说是放在了对付日本代表上,还不如说是用来对付清政府。因为他既看到日本要坚 决割地,又担心清政府不允许,故在同总理衙门的往返电报中,常常用日本的恫吓之词 来恫吓清政府。4月13日他致电总理衙门说:“伊藤谓广岛已派运兵船三十余艘出口, 赴大连湾,小松亲王等明日督队继进。”(《李文忠公全书》电稿卷20,第38—39页) 虽然李鸿章明明知道这全是谎言,但仍然不加解释地转告清政府,显然是为了迫使清政 府让步。李鸿章的目的达到了。15日他再次奉旨:“如竟无可商议,即遵前旨与之定 约。”(《李文忠公全书》电稿卷20,第39页)。17日,丧权辱国的《马关条约》于马 关春帆楼正式签字。

《马关条约》正约十一款,附有“另约”和《议订专条》。

其主要内容有:(1)中国承认朝鲜“完全独立。(实质是承认日本对朝鲜的控 制);(2)中国割让辽东半岛、台湾全岛及附属岛屿、澎湖列岛给日本;(3)赔偿日 本军费两万万两,分8次在7年内交清。在交清第一次赔款后,余款按年加每百抽五的利 息;(4)开放沙市、重庆、苏州、杭州为通商口岸,日船可以没内河驶入上述各口搭 客装货,日本可以在通商口岸任意设立工厂,其产品得免征各项杂税,日本货物均可设 栈寄存。

《马关条约》是帝国主义压迫中国,把中国变为半殖民地和殖民地过程中的一个严 重步骤。条约规定清政府承认日本控制朝鲜,使日本终于实现了二十多年梦寐以求的扩 张目标,并把朝鲜变成入侵中国的桥头堡。条约规定了巨额战争赔款,加上后来“赎还” 辽东半岛的款项,总共2亿3千万两,相当于清政府全年财政收入的3倍。清政府除了进 一步搜括人民外,只得大借外债,而列强通过附有苛刻政治条件的贷款,进一步加强了 对中国的控制和掠夺。条约允许日本在华直接设厂,西方列强援引“利益均沾”的特权, 同样享有这项权利。甲午战争后,列强便争先恐后地到中国开设工矿企业或修筑铁路, 直接掠夺中国的原料和劳动力,沉重打击了尚未成长的中国民族工商业,阻碍中国生产 力的发展。四个新通商口岸的开放和内河航行特权的攫取,使各国得以深入长江流域广 阔地区,直接掠夺那里丰富的资源和倾销商品,加深了中国经济的半殖民地化。条约的 割地规定,不但使中国失去大片战略要地,而且使中国数百万台湾同胞,长期处于日本 殖民统治的深重灾难之中。在帝国主义正在形成的19世纪末,这件大事成了中国被列强 瓜分的危险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