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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连九族的来历

作者:王春瑜文章来源:国史探微

“株连九族”- - 这是一个在中国历史上浸透过无数受害者的血泪、令人毛骨悚然的词。但不幸的是,在林彪、“四人帮”猖獗之日,“株连九族”这具封建专制的僵尸,又复活了!

  问泉那得血如许?为有源头屠伯来。“株连九族”,谁为始作俑者?谁又继承衣钵?对此,略予考证,想来决不是多余的。

  这要从族刑说起。何谓族刑?一人犯罪,诛及家族,甚至整个宗族都被消灭,这就叫做族刑。秦始皇在下令焚书坑儒时曾谓“以古非今者族”,此“族”不是别的,正是灭族。当然,族刑的发明权,也并不属于秦始皇;<史记. 秦本纪>载,乃祖秦文公,早已干过“夷(消灭、削平之意)三族”的勾当。<前汉书>二三卷谓:“秦用商鞅,连相坐之法,造参夷之诛”。所谓“参夷”,也就是诛三族。显然,曾被“四人帮”抬头捧脚、几至云端的商鞅,把诛三族的族刑,进一步法典化了。三族的范围是什么?据前人考订,是指父母、兄弟、妻子。有秦一代,被诛三族者,历历可数。<史记. 李斯传>:“父子相哭,而夷三族。”李斯这位宰相的三族,都惨死于秦二世的屠刀之下。

  秦王朝的刑法,不仅有诛三族,而且还实施商鞅发明的“连坐”(<韩非子. 定法篇>),一人犯法,株连无已,以致由诛三族发展到诛七族。请看事实:<文选>卷三九:邹阳上书有谓:“荆轲湛七族”。看来,刺杀秦始皇未遂的荆轲,其七族之人都被秦始皇开刀问斩了。何谓七族?<史记. 邹阳传索引>谓:父之姓,姑之子,姊妹之子,女之子,母之姓,从子及妻父母,凡七族也。株连之广,骇人听闻。

  但是,江山更有暴君出,仅诛七族岂敢休?隋炀帝比秦始皇更残暴,竟发明了“株连九族”!清初学者刘继庄<广阳杂记>卷一谓:“(诛)九族始于隋炀帝”。这是事实。<唐六典. 注>:炀帝“末年严刻,生杀任情,不复依例。杨玄感反,诛九族,复行huan裂枭首,磔而射之。”好一个“生杀任情,不复依例”!这寥寥八字,不仅活脱脱地勾画出隋炀帝狰狞的嘴脸,而且也透露了历史上那些封建暴君“口含天宪”,朕即是法的真相。对于封建独裁者来说,成文法不过是幌子,出口即令,“生杀任情”的不成文法,才是其法的本质。不是吗?隋炀帝即位初年,也曾颁布过<大业律>,但这不过是装潢门面而已。随着阶级矛盾的激化,民不勘命,铤而走险,奋起反抗,结果又怎么样?<大业律>完全抛弃了,“株连九族”之类不成文法,伴着豺吼狼叫来了!   这里需要指出的是,古籍中对九族的解释,不尽相同。按王应麟<小学绀珠>的说法,即:“九族者,外祖父、外祖母、从母子、妻父、妻母、姑之子、姊妹之子、女之子、己之同族也。”于此不难想见株连之广!在中国历史上,凡是野心家、阴谋家,没有一个不是乞灵于“株连九族”之类的严刑酷法,来维护其独裁统治;没有一个不是虐杀狂、迫害狂。明成祖朱棣就是其中的一个。它一巴掌把建文帝打下去后,挥舞屠刀,大杀建文的遗臣。据朱国桢<方祠记>载,方孝孺被灭九族,死者达837人之多,惨绝人寰。景清谋刺朱棣不成,被碎割而死,九族及九族的亲戚,亦即学生的学生,都无一幸免。对此,<明史>卷一四一载谓:“转相攀染、谓之瓜蔓抄,村里为墟。”这就是说,杀人象拉瓜藤,辗转牵连,故曰瓜蔓抄。后人曾写诗一首,慨乎言之:“一个忠成九族殃,全身远害亦天常,夷齐死后君臣薄,力为君王固首阳。”(<建文年谱>卷下)时至现代,国民党蒋介石叫嚣“宁可错杀一千,不可放过一个”,被他杀戮、株连的革命者,真是太多了!无数革命烈士的鲜血,洒遍了大江南北、长城内外。申报1949年5月10日载:“上海市警察局公布禁令,凡勾结共匪,企图背叛政府者,处死刑,并杀戮其全家。”这是国民党政府对革命人民滥施族刑的铁证。

  集封建专制主义大成的林彪、“四人帮”, 在疯狂迫害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革命老干部、革命群众时,其凶残歹毒,又何尝在秦始皇、隋炀帝、明成祖之下!它们大兴冤狱,罗织罪名的手法,史所罕见。明代作家屠隆有首曲子谓:“罗刹瞿塘,委实难防。狠戈矛,从容笑里藏,毒羽箭,一霎间中放。黑漆漆,装下了陷人坑,响铛铛,直说出瞒天谎。那里讨一副奸人面孔,高力士肚肠?直弄得人裹鸱夷饮剑芒。”(<婆罗馆逸稿>卷一)用来为林彪、“四人帮”迫害广大干部和群众的无耻伎俩写照,或能表现其万一。林彪、“四人帮”究竟迫害了多少革命者?待考。林彪、“四人帮”株连的又何止九族?!

  明清之际有句俗话说:“从死地走一回,胜学道三十年。”(<宁古塔志. 弁言>)血的历史教训启示我们:必须坚决荡涤封建专制主义,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应当把“株连九族”这具封建僵尸,永远深埋在历史的坟墓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