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游记》曾经进行过深入研究的国内外学者对这个问题看法不一。法国学者颇节在为《游记》作注时,根据《元史。地理志》的记载,认为扬州在至元十三年(1276年)为行省,十四年为路,推测马可。波罗在此期间担任过江淮行省或路的长官。颇节在为《游记》一书撰写绪言时,又断定马可。波罗在1277——1280年间曾做过扬州及其附属27个城池的长官,实际上即行省长官。英国学者亨利。玉耳认为1277年马可。波罗才23岁,到中国才两年。马可。波罗做的应是扬州的路长官,而不可能做到行省这样一级职位很高的长官。做官的时间应在1282年到1287或1288年。
玉耳认为,马可。波罗担当行省长官的说法主要是由于刺木学译本造成的。该译本说“马可。波罗曾代上述之一男爵治此城三年”。玉耳说,代上述之一“男爵”一语可能是译者加的注释,后人发生了误会。元代官制,路的最高长官是达鲁花赤(蒙古语,即长官)。按照玉耳的说法,马可。波罗在扬州做官应是达鲁花赤或副达鲁花赤,而不是总管。
杨志玖先生指出,如果马可。波罗在扬州做过江淮行省长官,或扬州路的达鲁花赤,或是总管、同知,那么《元史》或江苏、扬州的地方志中不会没有记载,扬州当地或许还有遗迹可寻。
扬州地处富庶的淮南地区,又当南北运河与长江的交会点,自唐以来,一直是名闻中外的国际贸易港口。从东南亚以及波斯、大食等西亚各国到中国来的人,大多到过扬州,有的还在扬州定居,其中有经商的、传教的、也有做官的。扬州地方志中不乏此类记载。然而,关于马可。波罗在扬州的做官一事,非但《元史》中没有记载,江苏与扬州的地方志中也没有记载,且
扬州既未发现遗迹,也未见流传民间的传说,这是十分奇怪的。
《马可。波罗游记》的译本很多,其中一本记马可。波罗“奉大汗命居住此城中三年”,并未提到做官。如果马可。波罗仅在扬州城中居住而未做官,那么地方志中不见记载是可能的。
据《游记》记载,马可。波罗确曾在扬州一带居住过或活动过。马可。波罗说他到镇江前,在爪洲曾看到建有寺院的江中石岛,此岛应是镇江的金山或焦山。马可。波罗提到当时镇江路总管府副达鲁花赤马薛里吉思在镇江曾修建了两所基督教堂,与元朝修的《至顺镇江志》记载一致。
1982年4 月14日,英国《泰晤士报》发表了一篇题为《马可。波罗到过中国没有》的文章。作者认为马可。波罗根本没有到过中国,他的《游记》系根据导游手册及道听途说成书的。如果此说成立,则马可。波罗做扬州总管一事纯属子虚乌有。
杨志玖先生经过考证说,无论从中国的史书或《马可。波罗游记》的记载,都可证明马可。波罗确实到过中国,并且到过中国的南方。至于“所谓马可。波罗曾做扬州总管一说,只是文字翻译的误会,以致误以为真。从马可。波罗本书中的记述,是得不出这个结论的。”“我们只能说:”据马可。波罗本人讲,他曾在扬州做过三年官‘。如此而已“(《中国史研究》1982年第2 期)。(陈允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