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历史上,十六国北朝时期是十分动乱的时期,分裂割据长达二百六七十年之久。各族统治者既相互争夺,又相互勾结,对汉族及各少数民族的劳动人民进行了残酷的掠夺和血腥的屠杀,严重地破坏了社会生产力。在这一历史阶段中,不同时期的户口状况如何,史籍所载不但数据寥寥,而且十分零乱,对这一问题至今仍在探索之中,其中许多学者各自提出了自己独特的见解。有的史家提出:“五胡十六国以及南北朝时期激烈的民族斗争使生产遭到严重破坏,人口大量死亡流徙;入主中原的少数民族的落后的生产形式,……对生产的破坏从而对人口增长的阻碍作用,在一定时期内是相当严重的”;(宁可《试论中国封建社会的人口问题》)有的甚至认为:“在这场延续百年的大动乱中,我国北方的人口究竟下降到什么程度,没有具体数字可资稽考,但损失极大是可以想象的,恐怕与东汉末年的大动乱相比亦不遑多让。”(胡焕庸、张善余《中国人口地理》上册)
对于上述看法,王育民同志提出了不同意见,认为黄河流域及其附近地区的人口,在十六国前期虽有所损耗,后期则处于不断上升之中,北朝时已恢复到东汉的水平。西晋末年永嘉之乱后,北方汉族人民为逃避战乱、饥荒和民族压迫,纷纷南渡而迁,其人数之多、规模之大和延续时间之长,是史无前例的。《晋书。王导传》载:“中州土女避乱江左者十六、七。”北方士族南渡时,多率领宗族、宾客及乡党同行,其余分散流移者亦络绎不绝。
历十六国北朝200 多年间,北方汉族人民南徙的人数,估计在100 万人以上。《晋书》卷五十六《孙楚传附孙绰传》称:“自丧乱已来六十余年,苍生殄灭,百不遗一,河洛丘虚,函夏萧条,井堙木刊,阡陌夷灭,生理茫茫,永无依归。”石勒所领冀州地域较为广阔,有24郡,每郡平均不足8000户,不及西晋时的三分之一,可见这一时期北方人口的寥落。自北魏太和十年推行三长制、均田制和“一夫一妇”为纳税单位的租调制三者相互配合之下,户与口都有了明显的增长,户数平均增加了2.4 倍,颍川郡甚至增长达12倍。至北魏末,“户三百三十七万五千三百六十八。”(《通典。食货。历代盛衰户口》)至北齐、北周时期,人口再次上升,北周大象中包括灭北齐后的户口数,应为4622528 户,29016484人。如将豪家地主荫附户口估计在内,则北周灭北齐后,可能已达到前所估计的北魏盛时的600 万户。
而袁祖亮同志针对上述看法,表示未敢苟同,提出了十六国时期的户口变化呈马鞍型的观点。公元304 ——318 年,由于战乱、灾荒、疾疫等因素,中国北方人口出现了大幅度下降,户数从西晋太康元年的140 多万下降到不足100 万户。公元318 ——319 年,黄河流域建立了前赵、后赵和前凉。此时关东地区约有60多万户,关中、陇西、河西地区约有10多万户,石勒为王的20郡估计户口不会少于30多万户,关中各少数民族的六七万户。这期间,中国北部的户数约120 万户左右,其口数约有800 万人左右。公元329 ——352 年间,这一时期北部人口有所增长。前燕的户数超过80万以上,估计口数400 万。从后赵到冉魏,关中和关东户口数也不下600 万人。此时总户数约180 万户,口1200万人左右。公元352——383 年,中国北方的人口有了较大幅度的增长,超过了西晋太康初年的数字,估计其口数在1800万到2000万上下。公元370 年以后,前秦分别消灭了北方的前凉和代,社会的安定又使户口激增。淝水之战前苻坚下令:“悉发诸州公私马,人十丁遣一兵,……
坚发长安,戎卒六十余万,骑二十七万,前后千里,旗鼓相望。“从苻坚所发兵员来看,近90万士卒,按十丁遣一计算,全国的丁男在900 万以上,加上老弱妇幼,全国当时人口约在2300万左右。这是在东汉之后,北方人口的最高数额。公元383 年淝水之战后,由于前秦失败,北方统一局面又告结束,继之是政权林立的混战局面,先后出现了12个割据政权。此时,慕容德统治下的南燕,户数不下35万,口近200 万,鲜卑乞伏国仁统治下的西秦户数约20万,人口约有100万。羌族姚苌割据后秦地区约有60万户,口数300 万人。
拓跋魏的势力范围人口约40万户,200 万人左右。此外凉州约有25万户,河北辽宁约有40万户,据上述统计,在公元400 年前后,中国北方人口在200 万户以下,口数接近1000万人。所以,十六国时期的人口发展状况是呈马鞍型,而非如王育民文中所说,十六国后期“北方户口处于回升之中”,当时户口的发展状况经历了减少——增长———减少三个阶段,直至北魏正光年间北方的户口数字,仍未恢复到东汉永和五年时期的水平。
《魏书。食货志》云:十六国时期,“赋役不周,户口错乱”,未能留下具体的户口记录;北魏正光前全盛时期的户口,因永安末“尔朱之乱”,官司文簿散佚不存而失载;仅见于《魏书。地形志》的东魏武定之世的户口数字,也多残阙不全;《通典》所载北周大象中户口,又有不实之处。因而整个十六国北朝时期的户口,仅见片鳞半爪,难窥全豹,至今无法详究。
(傅丰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