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宗教主要表现为自然崇拜和鬼神崇拜两种形式。
自然崇拜包括对天上、地下各种自然对象的神话和崇拜。几乎所有的宗教都是由此发展而来。
在古代,由于人们对大自然的依赖感和神秘感,认为自然现象和自然力存在一种神秘力量在支配,就把它们奉为神灵,并且加以崇拜和祈祷。中国古代自然崇拜的对象极为广泛,包括日月星辰、风雨雷电、河海山川、水火以及动植物类、男女生殖器等等,主要都是与人类生产和生活直接相关的自然物和自然力。不久,出现了将自然神人格化和社会化的复杂现象,人们由自然崇拜的人格化发展到相信天帝和天命,初步建立了以天帝为中心的天神体系。
鬼神崇拜首先来自对祖先的崇拜,古时的人死后,他的子孙非常想念他,夜里做梦就会梦见他,因而认为人在死后还有灵魂存在,并且认为祖先的灵魂能够行使神的职能和后代交流,所以子孙便以陪葬、祭祀等方式安慰先灵,祈求祖先保护自己。除了对自己的祖先崇拜之外,古人还对原始部落、部落联盟和氏族共同体内的领袖、英雄、圣贤等,进行祭祀和崇拜。人们相信地上所发生的一切事情及结果,都是鬼神意志的体现,并且相信通过虔诚的方式祭拜和取悦神灵,就能影响神鬼的意志,从而对自己产生神秘的保佑作用。这样,原始的宗教文化和形式就产生了,并且形成中国上古社会的普遍信仰。
殷商时代的统治阶段最崇尚鬼神,社会上下广泛兴起祭祀神灵之风。为了和神灵沟通,这时有了专营此业的巫祝。殷商卜文,“巫”字像两手捧玉状,为事神之状。卜者替人占卜吉凶,周代出现了占书《周易》。巫、祝、医、卜是古代社会宗教活动不可缺少的职业。这些人都是当时的“大知识分子”,并不像后来名声那么惨。后世道教庙宇之中管理香火者称为“庙祝”,还是古代社会遗留下来的称谓。
周继殷商而统治天下,把祭祀天地和崇敬祖先统一起来,成为敬天尊祖,规定宗祀文王于明堂以配上帝(不是指西方的那个耶和华)。此时祭祀神鬼成为国家祀典,设置官员专门管理,并且形成了天神、地祗、人鬼的神鬼系统。《周礼》上说:“大仲伯之职,掌建邦之天神、人鬼、地祗之礼。”
属于天神的有上帝、青黄赤白黑五帝及日、月、星、斗、风、云、雨、雷、电诸神;属于地祗的有社稷、山川、五岳、四渎之神;属于人鬼的主要是各姓的祖先及本民族崇拜的圣贤、忠烈之士。春秋以降,巫风依旧,尤其以荆楚地区为甚。汉初刘邦注意保存传统祭礼,增祀五帝,并下诏说:“吾甚重祠而敬祭,今上帝之祭及山川诸神当祠者,各以其时礼祠之如故。”汉武帝即位之后,“尤敬鬼神之祀”,祠太一神于东南郊,遍祀五岳四渎之神。而道教的多神崇拜正是直接承袭这些神道巫风而逐渐兴起的,上述诸神也正是道教多神信仰的来源。许多神灵为道教所吸收,变成道教信奉的神祗。如上帝演化成为玉皇大帝、雷神演化成为雷声普化天尊、社神演化成为土地神等等。其他如五岳大帝、四海龙王、门神、灶神等,最初都是民间信奉的神灵,后又转化成为道教之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