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尉缭子》是中国古代颇有影响的一部著作。对它的作者和成书年代,历来就有各种不同的说法。
一种意见认为,《尉缭子》是一部伪书。虽然《汉书·艺文志》著录有"兵形势"《尉缭》31篇,但今存《尉缭子》不讲"兵形势",显然不是《汉书·艺文志》所著录的《尉缭》,而是出于后人的伪造。不过,自从1972年山东临沂银雀山汉墓《尉缭子》残简出土后,学者们发现残简有6篇与今存《尉缭子》相合,伪书一说已遭到大多数人否定。
另一种意见认为,《尉缭子》的作者姓尉,名缭,是战国时人,此书的前身即《汉书·艺文志》所著录的"兵形势"《尉缭》31篇。
还有一种意见与此大致相同,不同处在于它认为此书的前身是《汉书·艺文志》所著录的"杂家"《尉缭》29篇。
"杂家"兼合儒墨名法之说。"杂家"《尉缭》属"商君学",除论述军事外,还应论及政治和经济。它虽谈兵法,却并非兵家。《隋书·经籍志》著录有"杂家"《尉缭子》5卷。这都和今存《尉缭子》的内容和卷数相同,可见今存《尉缭子》即"杂家"《尉缭子》。宋人将"杂家"《尉缭子》收入《武经七书》,归入兵家。所以后人多误认《尉缭子》为兵家之书。
今本《尉缭子》共分5卷。卷1包括"天官"、"兵谈"、"制谈"、"战略"、"攻权"5篇,主要论述政治、经济和军事的关系,攻城与作战的原则,主张行事不应依靠鬼神,而应依赖人的智慧。
它认为,国土广阔而得到充分利用,国家就富足;人口众多而得到治理,国家就井然有秩。国家富足而井然有秩,不必动用武力,就可以威制天下。而要使人民富足,就必须亲近、安抚流民,开辟荒莱,发展农业。要使国家治理,就必须使人民明晓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使人民唯有努力耕耘,才能丰衣足食,唯有奋力作战,才能得到爵位。经济上的富足和政治上的贤明是军事上强大的基础和保证。它又认为,通向胜利的途径有三条。一是加强战备,料敌如神,使敌军丧失士气,分崩离析,以致不战而胜,这是以"道"取胜。二是法制、赏罚明察,人民有必战之心,这是以"威"取胜。三是击破敌军,夺占敌国的土地,这是以"力"取胜。军队的战斗力全在士气的高低,所以要战胜敌人,就应激励全军的士气。要激励士气就应从政治和经济入手,重视和搞好人民的生活,用爵位勉励人民,等等。
它指出,建城邑应从军事、政治和经济三方面加以综合考虑。建城前首先应衡量土地的肥瘠,决定是否有必要在此兴建城邑。如决定兴建,那就应使城邑和所辖土地的大小相适应,使城邑的大小和人口相适应,使人口的多少和粮食的供应相适应。如能做到以上三点,就能使城邑防守坚固,依托城邑作战就能取胜。它又指出,攻城的原则是:没有把握攻破敌城,就不去攻打它。如要攻城,就必须有坚定的决心,集中兵力,出敌不意,深入其境,包围并切断敌城与外部的联系,实施猛攻,使敌措手不及,乘虚攻克敌城。它还指出,临阵作战的原则是:没有必胜的把握,就不和敌军交战。在敌寡我众的情况下,应依靠兵多势众的军事优势战胜敌人。在敌众我寡的情况下,就要使用权谋战胜敌人。
卷2包括"守议"、"十二陵"、"武议"、"将理"、"原官"5篇,主要论述战争的性质、作用和守城的原则。
关于守城的原则,它认为一是不能只守城墙,而应兼守城外,占据城外的军事要地,设置工事,以增大防御纵深。二是不能只进行单纯的消极防御,还必须积极发动进攻。在占绝对优势的敌军的围攻下,防守者或是依靠外援,或是靠消耗削弱敌军,出奇以制胜。外有必定到达的援军,城就必定能坚守不拔。外无必定到达的援军,城就不一定能固守到底。
援军抵达后,可与守军内外夹击敌军,也可以牵制敌军主力,减轻守军压力,使其得以保持补给线的畅通,增强抵抗力。如外无援军,守军应把握时机,不时出击,以削弱敌军,打破封锁,出奇兵战胜敌人,而不能死守待毙。三是为做到攻守两全,守军必须分为守备部队和出击部队两部分。出击部队不担任守备任务,守备部队也不承担出击任务。
关于战争的性质和作用,它认为,战争可用来禁止不义,讨伐和剪除暴乱,是政治的另一种手段的继续。所以,用兵不进攻无过失的城市,不杀无罪之人。这样,军队所到之处,农民不会离开土地,商人不会离开店铺,士大夫不会离开官府,兵不血刃,就天下亲和归附。
卷3包括"治本"、"战权"、"重刑令"、"伍制令"、"分塞令"5篇,主要讲述用兵的原则、军队的纪律和奖惩制度。
如用兵作战要善于先发制人,做到虚虚实实,说有却无,说无却有,决心坚定,争取主动,明察敌情,然后发兵决战。又如它主张统率百人和千人以上的将吏战败或举城降敌,或弃军逃跑,除本人处死外,还要受到抄家和全家为奴等惩罚。在军营内,中、左、右、前、后各军按编制分设营地,彼此隔绝,禁止往来,违者处死。营内道路纵横,每120步设一岗哨,管制行人来往,不是持有将帅符节的人,一律不准通行。
打柴放牧,必须整队行动。士兵以5人为伍,10人为什,50人为属,100人为闾,实行联保连坐制。凡有士兵违犯禁令,同伍、同什、同属、同闾有人揭发,就全伍、全什、全属、全闾免罪。知道而不揭发,就全伍、全什、全属、全闾一齐受罚。将吏从什长到左、右将军,也都实行联保连坐。凡有人犯禁违法,也都是揭发者免罪,知道而不揭发的,与其同罪。
卷4包括"束伍令"、"经卒令"、"勒卒令"、"将令"、"踵军令"5篇,主要叙述战场法纪、部队的编组、标志和指挥信号,以及行军序列。如战斗中伍内伤亡与斩获相当的功罪相抵;有斩获而无伤亡的,有赏;有伤亡而无斩获的,同伍的都处死,并惩办其家族。战斗中各级将吏如有伤亡或无伤亡,也按上述原则奖惩其部下。为便于识别,各单位按旗帜、羽毛和所佩徽章颜色的不同加以区别。全军按金鼓信号统一进退。君主一旦任命将帅,下令用兵,将帅就应指定军队集结的时间和地点,迟到的按军法严惩。为保守秘密,只要大军没有出发,在宣布戒严的地区不准任何人通行。军队开拔后,在大军前面50公里处行进的是先遣部队——踵军,踵军前50公里处行进的是前卫部队——兴军,兴军又派出小股部队——分卒,任务是抢占军事要点,追击败退的敌人。
卷5包括"兵教上"、"兵教下"、"兵令上"、"兵令下"4篇,主要论述军队的训练和取胜之道。关于军队的训练,它认为应先讲清金鼓旗帜的作用,然后训练士兵按信号变换队伍和使用武器。训练时先进行单兵训练,然后不断增加训练人数,最后以全军联合演习来结束训练。它认为,战争是"凶"、"逆"之事,但又是不可废除的。用兵应本乎仁义,以讨伐暴乱。政治和军事是文为"种",武为"植",文为里,武为表的关系。明白这一点,就能预知胜败。政治可以使人分辨利害安危,武力可以用来进攻强敌,保卫自己。为驱使全军拼死作战,它主张以严刑重罚禁止士兵逃亡,使吏卒在战斗中互相救助,并借此树立威信,使士兵服从命令,做到号令明白,攻守得宜。
《尉缭子》反对迷信鬼神,主张依靠人的智慧,具有朴素的唯物主义的思想。它对政治、经济和军事关系的认识是相当深刻的。在战略、战术上,它主张不打无把握之仗,反对消极防御,主张使用权谋,争取主动,明察敌情,集中兵力,出敌不意,出奇制胜。这些观点即使在今天也仍有值得参考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