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狂》的作者据《神奇秘谱》记载:“臞仙曰,是曲者,阮籍所作也。籍叹道之不行,与时不合,故忘世虑于形骸之外,托兴于酗酒,以乐终身之志。其趣也若是,岂真嗜酒耶,有道存焉。妙在於其中,故不为俗子道,达者得之。”
阮籍(210-263),三国时期曹魏末年诗人。字嗣宗,陈留尉氏(河南开封)人,建安七子之一阮瑀的儿子,曾任步兵校尉,世称阮步兵。崇奉老庄之学。他身处魏、晋之际,天下多故,名士少有全者,所以他采取谨慎避祸的态度,不与世事,遂酣饮为常。文帝初欲为武帝求婚于籍,籍醉六十日,不得言而止。钟会数以时事问之,欲因其可否而致之罪,皆以酣醉获免。与嵇康、刘伶等七人为友,常集于竹林之下肆意酣畅,世称竹林七贤。据《晋书.阮籍列传》记载:“籍容貌瑰杰,志气宏放,傲然独得,任性不羁,而喜怒不形于色。或闭户视书,累月不出;或登临山水,经日忘归。博览群籍,尤好《庄》《老》。嗜酒能啸,善弹琴。当其得意,忽忘形骸。”
阮籍所作的《酒狂》这支古曲反映的正是这一特定历史环境中,士大夫阶层的精神状态。由于他带有一定的时代政治色彩,这只曲谱在明代以后的年间的琴谱中就很少有记载和传奏了。近代以来由著名古琴家姚丙炎先生以《神奇秘谱》为蓝本,并参照《西麓堂琴统》整理打谱,他确定乐曲为三拍节奏、重音放在第二拍,这种处理,在传统琴曲中非常奇特,乐曲通过流畅而富有激情的旋律,描绘出那种醉酒朦胧的情态和愤世积郁的不平之气。这支曲目绝对是古琴曲中的经典之作。
古琴曲的“打谱”是对古琴曲的再创作,古琴谱所使用的“减字谱”是以记录演奏指法和音位为记谱方式的。传统的琴曲传承是要靠老师的口传心授。现存3000多首古琴曲中,传承至今能够演奏的仅有一百首左右,大部分则谱存绝响。古琴家根据自己的经验和理解,把没有师承的琴谱“打”出节奏来,给了古老的琴曲以鲜活的生命力,“打谱”赋予了琴人进行艺术创作的广阔空间,姚丙炎先生是一位了不起的琴家,他的这首《酒狂》曲有着巨大的感染力和音乐内含,他大胆设定的这一格式,奠定了《酒狂》这支曲目的框架,当然我们并不知道阮籍当时是怎样表现这支曲子的,但是我们透过姚丙炎先生为我们再现的这个旋律,让我们依稀窥探到了古人的一些思想和情怀,这是与姚先生深厚的传统文化功底分不开的,之后的许多琴人对这支曲子也有创作,但都没有超越他的这首,这是一首被众多琴人所喜爱和弹奏的琴曲。
打谱十分重要,但是演奏者的表现也非常重要,对《酒狂》这首曲目,他的表现尤为重要。如何表现出醉酒的癫狂和酣态来这和演奏者的情绪和技巧有关,现在很多琴人在传习和的演奏时,是将第三小节和第六小节用上划音来表现,而原谱则是以按音记谱,尤其是最后一段“仙人吐酒”由于是散板,琴家们的表现均有不同,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情绪和个人的发挥,即使旋律、节奏完全一样,每个人的表现风格也绝非相同。从“打谱”到“演奏”,古琴曲的表现给琴人们创造了一个自由展示和发挥的空间,也许这正是古琴的魅力所在吧!
关于《酒狂》这首曲子,金蔚老师有一番独到的见解。几年前,他在琉璃厂的“来熏阁”看到有一个人在卖旧书,他就用很少的钱把那一堆旧书买了回来,回到家里仔细翻看,竟然有一本旧琴谱,是一个手抄本署名“养素”,据考证“养素”是稀仙出家后使用的道名,而稀仙则是朱权的侄子。琴谱一共有三折:招隐、酒狂、广寒游,他试着按照琴谱弹奏酒狂下来,竟然与原曲不同,但确有不平之气,在《西麓堂琴统》中这支曲子叫《流殇》,而且在过去弹《酒狂》时总感觉曲子没有完,因此他推断:原来我们所熟系的那个《酒狂》应该叫《流殇》,它只是一个引,古琴曲多有引,而他手中的这个孤本所记的曲谱才是真正的《酒狂》,而作者正是稀仙。古琴就是这样奇妙,它总会带给我们那么多未知的悬念和意外的惊喜,金蔚老师这一大胆推论是否可以让琴界认同,还有待于进一步的论证。
《酒狂》曲还是一支琴歌,歌词如下:
《西峰重修琴谱》
第一段:天地鸿荒
世事奔忙,谁弱谁强,行我疏狂狂醉狂。百年呵三万六千场。浩歌呵天地何鸿荒。
第二段:醉舞飞仙
天有酒星地酒泉,天地爱酒无传。不妨一斗需百钱,飘飘醉舞飞神仙。及时行乐也当留连,人生不饮也胡为然。
第三段:浩歌天地
东流不返也那流何长,红颜白发也那催何忙,好怀呵对酒也愁相忘,题诗呵自叹也成疏狂。浩歌抚景悲斜阳,斜阳,量宽沦海盛汪洋。怡情风月无时常,糟堤筑就也那流琼浆。
第四段:嗜后形骸
白酒呵初熟山中归,黄鸡呵啄黍秋正肥。高歌取醉欲自慰,起舞落日争光辉。吁嗟呼兔走也阳鸟飞。林泉呵乐隐也人知机。瑶琴一曲也摩金徽,金徽。
第五段:花笺草扫
新丰美酒斗十钱,咸阳游侠多少年。相逢意气为君饮,系马高楼杨柳边。醺醺呵谩醉也搜诗篇,如流呵染翰也翻银笺。古今狂客也名千古,何人醉酒那长安眠,长安眠。
第六段:低低吐酒
吐酒仙人声款款。世相建,此心遗,此心迷,富贵功名不为稀罕。晋阮藉浩歌狂,叹那停杯,叹那弄盏,醉舞琳琅春意满。叹那弄盏,醉舞琳琅春意满。无事关心,此心不服天公管。此心不服天公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