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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菅人命

【释义】
菅:一种多年生的野草。成语的意思是指把人的生命看作野草一样,任意杀害。
【用法】
多用于形容官吏草率处理案件,使无罪者屈死。也用来形容反动统治者、歹徒仗势行凶,随意杀人。与“滥杀无辜”近义。
【出处】
这则成语出自《汉书·贾谊传》:“使赵高傅胡亥而教之狱,所习者非斩劓人,则夷人之三族也。故胡亥今日即位而明日射人,忠谏者谓之诽谤,深计者谓之妖言,其视杀人若艾草菅然。”成语“草菅人命”即由此演变而来。

【成语故事】
汉文帝三年(公元前177年),元老重臣周勃因受诬告被免去丞相职务。不久,又因有人诬告他谋反被收入监牢,幸亏贾谊上书相救。当初文帝本欲重用贾谊,周勃曾竭力反对,说了不少坏话。因此,贾谊不但没升官,反而被降了职,做了长沙王太傅。可是胸怀坦荡以国为重的贾谊,听到周勃下狱的消息,立刻写了一篇题为《治安策》的奏疏呈交给文帝。贾谊在奏疏中借古喻今详细陈述了秦朝灭亡的原因:任意杀人,视人命如草芥。秦始皇的小儿子秦二世胡亥,为人残忍,从小就受赵高“严刑治国”之教,夺得本应属于他哥哥扶苏的王位后,杀死了他的同胞兄弟,并且将他们分尸。名将蒙恬、蒙毅兄弟、丞相李斯、将军冯劫等大臣也都被他残害致死;对平民则更不在话下,打猎时以射死平民来取乐。贾谊的话说得生动、深刻,使文帝读后深受触动,于是赦免了周勃,并恢复他的官位。甚至日后文帝的宽刑省赋也多多少少受到了贾谊《治安策》的一些影响。 汉文帝刘恒 刘恒,西汉第三位皇帝,是汉高祖刘邦的儿子。刘邦去世后,吕后掌权一直到死。太尉周勃等一批忠于刘家的重臣夺回大权,从代地迎立刘恒为帝,即汉文帝。汉文帝即位后,首先大赦天下,并废除了连坐法与肉刑。那时,汉朝还有一条“诽谤妖言法”,即批评皇帝或有意造谣的人要被治以死罪。文帝说:“有这法令,谁还敢说话?皇帝有过失又怎能听到批评?”于是下诏将此法废除。公元前178年,太中大夫贾谊上奏,请文帝提倡生产,厉行节约。于是,文帝推行了休养生息与轻徭薄赋的政策,全免农田租税十二年,并减少口赋和徭役,促进了社会经济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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