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帖无书写年月。帖云:“江外唯湖州最卑下,今年诸州水,并凑此州入太湖,田苗非常没溺,赖刘尚书□□,以此人心差安。不然,仅不可安耳。真卿白”考颜真卿于大历七年十一月委以湖州刺史,次年一月到任,直到大历十二年八月卸任,召为刑部尚书,在湖州计六年。《旧唐书》卷三十七《五行志》载:大历十年“七月己未(廿八日)夜,杭州大风,海水翻潮,飘落州部五千余家,船千余只,全家陷溺者百余户,死者四百余人,苏、湖、越等州亦然。”关于杭、湖、苏、越因海啸而引起的水患,新旧《唐书·代宗纪》及《古今图书集成·水灾部》都有详略不等的记载。刘尚书即刘晏。刘晏在大历八年到十二年为尚书之职。“刘尚书”下不清二字,应是“安抚”。故此可知颜真卿此帖书写于大历十年(775年)七月以后至年底前。
此帖曾经宋宣和内府、贾似道,明项元汴、张则之,清梁清标、安歧、清内府等收藏。帖内钤有“政和”、“绍兴”、“秋壑图书”、“欧阳玄”、“项元汴印”、“梁清标印”、“安仪周书画之章”等鉴赏印。南宋留元刚《忠义堂帖》有刻本,明《快雪堂帖》曾刻入。
此帖又称《江外帖》,著录首见《宣和书谱》。今人徐邦达说,此帖用笔侧媚多姿,完全不像颜书中锋多“屋漏痕”之意,但和米芾行书很接近,从书体上来看,完全可以定为米书。
颜真卿(709-785年),唐代大臣、书法家,字清臣,琅琊孝悌里(今临沂市费县)人。其曾祖、祖父、父亲都工篆隶,母亲殷氏亦长于书法。
贴为尺牍,又称《江外贴》,末款“真卿白”。此帖非颜氏原作,但从北宋、南宋、元明清历代收藏章皆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