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文字中之“<?XML:NAMESPACE PREFIX = V /> ”字,亦即《说文》之“忨”字,实为表示“心愿”、“欲愿”之义的“愿”字的本字。关于此字字义,自《说文解字》释其为“贪”,《玉篇》释其为“爱”,加之古今文字的演变,致使其本义被湮没。本文就此进行初步探讨,唐突古人和当代方家之处,在所难免,望斧正。<?XML:NAMESPACE PREFIX = O />
一 关于“ (忨)”字字义的传统训释
从文字学的角度来讲,在某些情况下,同样的形旁和声旁由于配置方式的不同而成为不同的形声字,是不能随便划等号的(如忡和忠,怡和怠等)。“ ”字隶变后字形作“忨”,字音(《说文》“五换切”、《玉篇》“五乱切”、《广韵》“五丸切”)和字义发生了变化。但仔细考察这种字义的变化,“ ”字作为“愿望”、“欲愿”之义与“忨”字用作“贪”、“爱”之义,显然是本义与引申义之间的一种变化,而不是像有些古文字那样,一形兼二字或多字之例,“ ”与“忨”当为一字无疑。
文字研究的字书首推许慎的《说文解字》。而关于“ (忨)”字字义问题的焦点似也是由《说文解字》对此字的解释和引文所造成的。《玉篇》的“贪”、“爱”之义、《广韵》的“忨贪”之义以及韦昭注所云的“苟且”之义,当皆宗于《说文》。关于“忨”字,《说文》云:“贪也,从心,元声。《春秋传》曰:‘忨岁而 日’。”《段注》:“贪者,欲物也。”《说文》所云《春秋传》当是《春秋左氏传》无疑。所引“ 忨岁而 日”一语,《国语》作“忨日而 岁。[3]”汤可敬《说文解字今释》云:“《春秋传》:指《左传·昭公八年》。‘ ’:承培元《引经证例》:‘欠部: ,欲饮也。有急义。’今本《左传》‘忨’作‘翫’,‘ ’作‘ ’。杨伯峻《春秋左传注》:‘此言赵孟之习厌于日月之流逝又急于己之难长久’。”杨伯峻所言“厌于”当训为“满足于” 。又,汤可敬对此句的译文为:“苟安于岁月的流逝,而又急时日的短暂”。“忨”字,韦昭注云“偷(苟且)也。”
上引汤可敬的译文和杨树达的解释无疑是在《说文》关于“忨”字字义的训释以及《国语》韦昭注的影响下做出的判断,或不误。但《说文》的“贪也”之义、《玉篇》的“贪”、“爱”之义、《广韵》的“忨贪”之义、韦昭注的“偷(苟且)也”之义以及今人的“翫习”之义,当皆为“ ”即“忨”字作为“心愿”、“欲愿”之本义的引申义。
二 “ (忨)”字本义古文字资料印证
(一) “ ”字,上博简(一)凡二见。字形分别作“ ”和“ ”形,后字有省形,马承元先生均隶定为“ ”,甚是。
1.《孔子诗论》第十四简:以琴瑟之敓(悦), 好色之 。
《孔子诗论》第十四简马承源注释云:“ ‘ ’从矣声,读为‘嬉’。嬉、矣同部音近。张衡《归田赋》‘追渔夫以同嬉’,有游乐之意义。‘好色’指‘淑女’,并非贬义……‘ ’即‘忨’,《说文》云:‘忨,贪也。从心,元声。《春秋传》:忨岁而渴日’。‘忨’字亦通‘玩’。《玉篇》则云:‘爱也’。是以‘忨’有‘贪’、‘爱’二义。在简文中,字与‘敓(悦)’字相对应,当取《玉篇》之释(1)”
按:“ ”即“娭”。古文字从女与从心可通。《说文》:“娭,戏也。从女,矣声。”“娭”即今之“嬉”字。“ ”即“忨”,马承元先生取《玉篇》“爱也”之义,可通。但果像《说文》、《玉篇》及其它字书一样理解“ (忨)”的本义,则非。“ ”即“愿”之本字,从心,元声。此可用引申之义,亦可用其本义,均通。
2.《孔子诗论》第十九简:木苽有 而未得达也。
《孔子诗论》第十九简后“ ”二字均未作注释。但此句乃为评《诗经·木苽》之语。《木苽》,今作《木瓜》,属《国风·卫风》。诗句如下:
投我以木瓜,报之以琼琚。匪报也,永以为好也。
投我以木桃,报之以琼瑶。匪报也,永以为好也。
投我以木李,报之以琼玖。匪报也,永以为好也。
《毛诗序》:“《木瓜》,美齐桓公也。卫国有狄人之败,出处于曹,齐桓公救而封之,遗之车马器服焉。卫人思之,欲厚报之而作是诗也。”
按:毛说似不可信。此乃女子思慕男子的情诗。不过,无论前者还是后者,所表达的均是美好的愿望。简文中的 “ ”字,从宀,臧声,当为“藏”字或体,又作“ ”,藏与臧音义同,古通用。因此,简文中“ ”当读作“臧”,训为“善”和“美好”之意。 “ ”即“愿”字,从心,元声,用作“心愿”之愿的本字。句意为“《木苽》有美好(善良)的心愿而没有能够实现”。
(二) “ ”字,《中山王 壶》亦两见,字形一致:
1、“天不 (斁)其有 ,使得贤才良佐赒,以辅厥身。”
“ ”字,发掘简隶定为“ ”。李学勤释斁,训为厌。于豪亮谓“ ”。高明疑为“负”字之古体。(见高明《中国古文字学通论》)。朱德熙、裘锡圭释为“ ”,读为“斁”,厌恶也(《平山中山王墓铜器铭文的初步研究》(《文物》1979第一期)。“ ”字《发掘简报》释为“愿”,张守中《中山错器文字编》:“读为愿”。 朱德熙、裘锡圭、高明、李学勤诸家对此字均未作解释。
按:此“ ”用作本字,“心愿”、“愿望”之意。句意为“上天不厌恶(违背)我的愿望,使我得到贤才良佐赒,来辅助我。”
2.“赒 从才(在)大夫,以请(靖)郾(燕)疆。”
按:“才(在)”字,高明云:“于豪亮读在为士,在士古同之部字,犹言‘愿从士大夫’,至确。”此“ ”亦用为本字,“愿意”,“希望”之意。句意为“我愿意(希望)和士大夫一起来靖定燕疆。”
上引古文字资料无疑证明“ ”字乃是表示“愿望”、“欲愿”之义的“愿”字的本字。
三 “ (愿)”字形、义的古今繵变
“ ”字既为表达“心愿”、“欲愿”之本字,隶变之后“忨”字音和字义出现了变化。《说文解字》释其为“贪”(当为“ ”字的引申义)挽之于前,《玉篇》、《广韵》推之于后。以至于后来“忨”字今本又改为“翫”字,引申为“翫习”之义。致使“ ”字本义遂厥于世。
许慎的《说文解字》中本无表示“心愿”、“欲愿”之义的“愿”字。繁体的“願”和今作简体的“愿”,均不用作“心愿”、“欲愿”之义。
《说文解字》页部:“願,大头也。从页,原声。鱼怨切。”
《说文解字》心部:“愿,慬也。从心,愿声。”
《说文》中没有表示“心愿”、“欲愿”之义的“愿”字。这只能说明,古今文字演变中出现了断层。
众所周知,春秋战国时代经济、文化的飞速发展,文字的发展成为社会的需要和必然趋势 。文字的使用范围和使用阶层迅速扩展,加之政治、经济、文化的不统一,直接导致了中国汉字严重的同字异形现象。《汉书·艺文志》云:古制书必同文,不知则阙,问诸古老。至于衰世,是非无正,人用其私。”秦始皇统一六国之后,“书同文字”,进行了汉字系统的整理、清洗和规范。《说文解字序》:“秦始皇初兼天下,丞相李斯乃奏同之,罢其不与秦文合者。斯作《仓颉篇》,中车府令赵高作《爰历篇》,太史令胡毋敬作《博学篇》皆取《史籀》大篆或颇省改,所谓小篆者也。”秦始皇的“书同文字”,意义重大,居功至伟,但同时割裂了部分文字的前后衔接,致使古今文字出现断层。
从语言学和文字学以及社会发展的角度来看,表示“心愿”、“欲愿”这一字义的文字绝不可能成为“死”文字,而且随着社会的发展,使用的会越来越多。如此,秦以后必有文字被假借来表示“心愿”、“欲愿”之义。正如裘锡圭先生所说:“欲愿的‘愿’先借《说文》训为‘颠顶’的‘ ’字来表示。汉代人往往把这个字简写为‘ ’(见银雀山汉简等)、‘ ’、‘ ’(以上见汉碑)等形,南北朝和唐代人进一步简化为‘ ’;后来改借《说文》训为‘大头’的‘願’字来表示(传世唐以前古书中借‘願’之例可能多为后人所改)。简化字改用‘愿’字。”(裘锡圭《文字学概要》)
综上所述,表示“欲愿”、“心愿”的“愿”字,秦以前写作“ ”(当为“欲愿”之本字),秦汉以后用《说文》训为“颠顶”的“ ”字假借,唐代以后又改借《说文》训为大头的“願”字来表示,简化字又用《说文》训为“慬”的字来表示。
无论如何,出土的古文字材料已经证明:从心元声的“ ”,亦既“忨”,乃是表示“心愿”、“愿意”之义的“愿”字的本字,使我们第一次较为清晰的认识了表示“心愿”、“欲愿”之义的文字的古今繵变。
《毛诗序》:“《木瓜》,美齐桓公也。卫国有狄人之败,出处于曹,齐桓公救而封之,遗之车马器服焉。卫人思之,欲厚报之而作是诗也。”
按:毛说似不可信。此乃女子思慕男子的情诗。不过,无论前者还是后者,所表达的均是美好的愿望。简文中的 “ ”字,从宀,臧声,当为“藏”字或体,又作“ ”,藏与臧音义同,古通用。因此,简文中“ ”当读作“臧”,训为“善”和“美好”之意。 “ ”即“愿”字,从心,元声,用作“心愿”之愿的本字。句意为“《木苽》有美好(善良)的心愿而没有能够实现”。
(二) “ ”字,《中山王 壶》亦两见,字形一致:
1、“天不 (斁)其有 ,使得贤才良佐赒,以辅厥身。”
“ ”字,发掘简隶定为“ ”。李学勤释斁,训为厌。于豪亮谓“ ”。高明疑为“负”字之古体。(见高明《中国古文字学通论》)。朱德熙、裘锡圭释为“ ”,读为“斁”,厌恶也(《平山中山王墓铜器铭文的初步研究》(《文物》1979第一期)。“ ”字《发掘简报》释为“愿”,张守中《中山错器文字编》:“读为愿”。 朱德熙、裘锡圭、高明、李学勤诸家对此字均未作解释。
按:此“ ”用作本字,“心愿”、“愿望”之意。句意为“上天不厌恶(违背)我的愿望,使我得到贤才良佐赒,来辅助我。”
2.“赒 从才(在)大夫,以请(靖)郾(燕)疆。”
按:“才(在)”字,高明云:“于豪亮读在为士,在士古同之部字,犹言‘愿从士大夫’,至确。”此“ ”亦用为本字,“愿意”,“希望”之意。句意为“我愿意(希望)和士大夫一起来靖定燕疆。”
上引古文字资料无疑证明“ ”字乃是表示“愿望”、“欲愿”之义的“愿”字的本字。
三 “ (愿)”字形、义的古今繵变
“ ”字既为表达“心愿”、“欲愿”之本字,隶变之后“忨”字音和字义出现了变化。《说文解字》释其为“贪”(当为“ ”字的引申义)挽之于前,《玉篇》、《广韵》推之于后。以至于后来“忨”字今本又改为“翫”字,引申为“翫习”之义。致使“ ”字本义遂厥于世。
许慎的《说文解字》中本无表示“心愿”、“欲愿”之义的“愿”字。繁体的“願”和今作简体的“愿”,均不用作“心愿”、“欲愿”之义。
《说文解字》页部:“願,大头也。从页,原声。鱼怨切。”
《说文解字》心部:“愿,慬也。从心,愿声。”
《说文》中没有表示“心愿”、“欲愿”之义的“愿”字。这只能说明,古今文字演变中出现了断层。
众所周知,春秋战国时代经济、文化的飞速发展,文字的发展成为社会的需要和必然趋势 。文字的使用范围和使用阶层迅速扩展,加之政治、经济、文化的不统一,直接导致了中国汉字严重的同字异形现象。《汉书·艺文志》云:古制书必同文,不知则阙,问诸古老。至于衰世,是非无正,人用其私。”秦始皇统一六国之后,“书同文字”,进行了汉字系统的整理、清洗和规范。《说文解字序》:“秦始皇初兼天下,丞相李斯乃奏同之,罢其不与秦文合者。斯作《仓颉篇》,中车府令赵高作《爰历篇》,太史令胡毋敬作《博学篇》皆取《史籀》大篆或颇省改,所谓小篆者也。”秦始皇的“书同文字”,意义重大,居功至伟,但同时割裂了部分文字的前后衔接,致使古今文字出现断层。
从语言学和文字学以及社会发展的角度来看,表示“心愿”、“欲愿”这一字义的文字绝不可能成为“死”文字,而且随着社会的发展,使用的会越来越多。如此,秦以后必有文字被假借来表示“心愿”、“欲愿”之义。正如裘锡圭先生所说:“欲愿的‘愿’先借《说文》训为‘颠顶’的‘ ’字来表示。汉代人往往把这个字简写为‘ ’(见银雀山汉简等)、‘ ’、‘ ’(以上见汉碑)等形,南北朝和唐代人进一步简化为‘ ’;后来改借《说文》训为‘大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