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晋以来,九品中正制日益腐朽,背离初衷,选择任命官员的权力全由士族把持,以门第论人口之高下,进而定其官职,士族势力日见坐大。隋唐以来,封建地主势力日益上升,开始寻求政治地位和权力。为适应这种需要,同时也是为了进一步加强封建集权,隋唐时期开始实行科举制,以科举来选拔官吏。
唐代科举
在汉代的察举选官中,已经分有孝廉、秀才、贤良方正等科目,并且也考试策问。但是那时参加考试的人,须是经官府推荐,考试也只是用于决定授予官职的高低。唐代的科举则是允许普通士人和官员自愿报名,这就扩大了选举范围,使封建地主阶级的选举制度能够发挥更大的效力。
在考试科目方面,新的科举制度与以前的选举制度也有某些继承关系。魏晋南北朝时期对于孝廉、明经侧重于考试经学,对于秀才则侧重于考试文章策问。在唐代的科举考试中,明经逐渐取代了孝廉,仍以考试经学为主;与此同时,由于秀才考试日益严格,考生很难被录取,于是另立进士科,考试内容仍然以策问为主,但是录取标准却放宽了许多。进士科的设立,更容易满足广大考生的登第做官的愿望,因而更具有吸引力。唐代科举考试在不同的时期,设立的科目也不尽相同,随时有增减,前后总计不下几十种。其中常见的有进士、明经、明法、明字、明算、一史、三史、开元礼、道举等科。此外还有制举和武举。
唐朝所设各科,以应考进士、明经的人最多。其中又以进士科最为人崇慕,也最难考,百人中仅取一、二人。明经科每百人可取一、二十人,比进士科录取名额多出十倍。由于唐朝宰相多是进士出身,就更提高了进士科的声价,报考进士科的人也越来越多,每次总有一两千人报考。进士科取中的人,最多不过三、四十人,少的时候仅数人。由于当时投考科举的书生们都习惯穿白色麻布袍衫,所以人们把考中的进士称为“白衣卿相”、“一品白衫”,赞美他们是考生中的佼佼者。
参加朝廷省试的考生要在当年十月到长安来报到。自唐玄宗开始,省试一般都由礼部侍郎主持。载初元年(689年),武则天在洛城殿亲自策问诸举人,开创了殿试的先河。不过,这次是皇帝亲自主持省试,与后世的省试之外皇帝另行殿试的做法还有区别。唐代省试一般都在京城长安举行,中唐以后,也有时分别在长安、洛阳两都举行,这时便称主持考试的礼部侍郎为“知两都”。
省试时,考场内部都用荆席围隔,考生们坐在廊下答题。考生进入考场时,须自带水、炭、脂炬、餐具等,经胥吏唱名、搜检衣物,方依次入场。唐代的科举考试,一般不采取试卷糊名(指将试卷上考生姓名密封起来)、誊录(把考生试卷另誊写一份供考官评阅,以免考官辨认笔迹)等做法。考试时间可以夜以继日,一般是日暮后烧尽两三支木烛,便须交卷。
省试被录取称为“及第”。第一名称“状元”或“状头”。新科进士互称“同年”。主考官叫“座主”、“座师”,被录取的考生便是他的“门生”。新取中的进士都要到杏园去举行宴会,称“探花宴”。这时要选出两名少年俊秀的进士为探花使,令他二人遍游长安名园,采摘各种名花点缀宴会。所以唐代著名诗人孟郊在其登第诗中诵道:“昔日龌龊不足嗟,今朝旷荡恩无涯,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新进士们还要到慈恩寺大雁塔题名留念,称“题名会”。又要大宴于曲江亭子,谓之“曲江会”。还有其它一些庆祝活动,都是为了显示荣宠。不过,当一些反对科举制度的守旧官僚主持朝政时,这些庆祝活动便被减去许多。
在唐代,考中进士只是有了出身,即具备了做官的资格,下一步还要经过吏部选试合格,才被授予官职。选试包括身、言、书、判四个方面。先考书、判,也就是考其书写工整、文理通达的程度;然后再试身、言,即观察是否相貌端正、口齿清楚。选试也分为博学宏词、拔萃等名目。前者着重于考试论述文章,后者主要考试司法案件的判词(判决书)。例如唐代文学家柳宗元中进士后,便是以“博学宏词”授官“集贤殿正字”;大诗人白居易中进士后,是以“拔萃”得任“秘书省校书郎”的。选试通过后获得的官职并不高,即便是进士、明经,所授官位也无非八、九品,但是从此便成为封建统治阶级中的一员了。
如果选试未能通过,则可求当权官僚为之“论荐”,即向朝廷保举求官。再不成,便到藩镇节度使处去做幕僚,过一定时间争取被保举得官。唐代文学家韩愈在考中进士后,三次参加吏部选试,都未能通过。于是他便去请求宰相赵憬等人为之论荐,但是那些当权者不赏识他,不肯帮忙。韩愈只好离开长安,到宣武军节度使董晋的麾下去做幕僚。以后由董晋荐举,才被授予秘书省校书郎等官。
在唐代,凡被举送参加省试的考生,可称“举人”。而应进士科考试的人,被泛称为“秀才”。这些称呼虽然后世仍沿用,但是意义已有很大变化。
科举制度把读书、应考、做官三件事紧密地联系在一起,至使天下读书人怀着“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的幻想,整日埋头苦读。许多读书人在“功名”二字的利诱下,不再关心国家的盛衰、人民的疾苦了,他们俯首贴耳地服从封建统治者的一切安排。特别是朝廷规定的考试内容、录取标准等,都是以封建地主阶级的思想意识、伦理道德为准则的,它引导人们朝这个方向去努力,这更便于统治者加强其封建思想统治。所以唐朝诗人赵嘏一语道破此中奥妙,他说:“太宗皇帝真长策,赚得英雄尽白头。”
宋代科举
宋太祖赵匡胤在夺取政权以后,为了稳定局势,将大批的后周官员留用下来,同时又通过科举考试等制度补充大量新的官员到各级政府机构中来,让他们互相牵制,达到分散官员权力的目的。这就使得更多的中小地主和下层知识分子被吸收到政权机构中来,虽然一时有利于政权的巩固,但是也造成政府机构重叠,官吏数量庞大,使得人民的经济负担越来越沉重。
宋朝实行的科举制度中,设立的考试科目也很多,主要有进士科、制科、词科等,此外还有明经、三史、明法、童子、武举以及“三舍法”取士等等。
宋朝进士、明经等科考试一般分为州试、省试、殿试三级。州试时,由州之通判(官名,为州的副行政长官,但有权监督知州)主持进士科考试,以州之录事参军(官名,协助州长官,掌纠察知州属下各官)主持其余各科的考试。州试取中的考生于冬季集中到京城尚书省礼部,这些考生被称为“举子”、“贡生”。礼部的省试在春季举行,主考官由皇帝任命。省试的试卷要糊名、誊录,再弥封用印,然后才送考官评阅。对于第一次评定的成绩也要密封起来,进行第二次评阅。最后根据几次的批阅确定出试卷的正式成绩来。由于参加礼部省试的举人不断增加,宋太宗以后,礼部省试录取的名额也相应扩大,每次至少要有四百名左右。
省试考取后,还须经过皇帝亲自主持的殿试。赵匡胤认为举行殿试是为了避免官僚贵族舞权作弊,实际上还有更主要的原因,这就是可以避免唐代以来主考官和考生之间形成的“恩师”与“门生”的特殊关系。皇帝亲自主持殿试,使录取的考生只能向皇帝感恩戴德了,这对于加强君主专制自然是十分有利的。
宋太宗时,把殿试录取的进士分为三甲,即赐进士及第、赐进士出身、赐同进士出身三个等级。同时在琼林苑赐宴,称琼林宴,又称闻喜宴。宋初,参加殿试的考生总有三分之一至三分之二的人落第。有的人多次省试通过后却在殿试中被黜落,不免产生怨恨不满,这对统治者是十分不利的。当时逗留在京师开封的科举落第举子常有六七千人,遇到国家有事不能正常举行科考时,他们就可能耽搁数十年找不到出路,有时便酿成考生闹事事件,也有些穷苦书生无力还乡,甚至投河自尽。为了维护封建统治秩序,宋仁宗决定,此后殿试一律全都录取。
宋朝对于在省试中多次落第的人另立名册上报皇帝,准许他们陪同考生参加殿试,叫做“附试”,称这些人为“特奏名”,这实际上是为他们参加殿试提供更多的机会。有时朝廷允许参加殿试的特奏名人数比正式考生还多。
在唐朝,考中进士只是有了出身,即仅取得了做官的资格,若要得到官职,还须通过吏部的选试。这种做法到了宋代发生了变化,凡是省试、殿试通过以后,朝廷便立即授予官职,而且考在前等的很快就可以获得高官。宋朝科举制度的这些变化、发展,表明了封建统治者在极力笼络中小地主和下层知识分子,有助于巩固其政权。
明清科举
明清两朝科举制度和考试程序大体是一致的,其中以进士科考试最为重要。进士科正式考试共分三级:院试、乡试、会试和殿试。不过,在院试之前,还要经过县试和府试,可以看做科举前的预备性考试。
院试是国家科举考试的最初一级,在府城或直属省的州治所举行。主持考试的长官是学政,又称学台、宗师。学政由皇帝任命进士出身的翰林院、六部等官员到各省去任职,任期为三年。学政在任期内,要依次到所管辖的各府、州去主持考试。学政亲临考场,叫做“案临”。古典小说《儒林外史》中常常提到“某年宗师案临”云云,就是指学政来主持院试。
乡试在京城及各省省城举行,三年考试一次,一般在子、卯、午、酉年举行,考期多在秋季八月,所以又称“秋闱”(闱指考场)。乡试的正副主考官一般由皇帝任命在京的翰林及进士出身的部院官充任。此外还有同考官,又称房官或房师,担负分房阅卷的任务。因为评阅试卷须在考场的内帘(后堂)进行,所以又把同考官称为帘官,而担任同考官叫做“入帘”。同考官一般是从各省内调用进士出身的官员充当。此外还有负责监考、巡察及各种事务的官员,他们不得与内帘官接触,称为外帘官。
明清的科举考试也都采取弥封、糊名、誊录等做法来防范舞弊。
乡试发榜在九月,正值桂花开放,所以又称乡试榜为“桂榜”。乡试取中的称举人,第一名叫解元。乡试中举称乙榜,也叫乙科。发榜后要举行宴会,宴请内外帘诸考官以及新科举人。
考中了举人,不仅可以参加全国性的会试,就是会试未能取中,也具备了做官的资格。所以《儒林外史》第三回说范进中举以后,那张乡绅立即来拜“新中的范老爷”,不仅送给范进五十两贺仪银,而且将一所房屋送与范进住,书中又说“自此后,果然有许多人来奉承他:有送田产的,有送店房的,还有那些破落户,两口子来投身为仆图荫庇的。到两三个月,范进家奴仆、丫环都有了,钱、米是不消说了。”难怪范进听到自己中举的消息,就高兴得发了疯,而他的丈人胡屠户也立时变了一副嘴脸,吹捧自己的女婿“如今做了老爷,就是天上的星宿”。
会试和殿试是最高一级的考试,其中会试是带有决定性的考试,而殿试只定名次,不存在被黜落的问题。
会试由礼部主办,在京城的贡院举行。会试一般在乡试的第二年,也就是丑、辰、未、戌年。考期多在春季的二、三月。故此会试又称“礼闱”、“春闱”。参加会试的是全国的举人,录取名额少则几十人,多时可达四百余人。会试被录取的人,称为贡士,第一名叫做会元。会试发榜时,往往正值杏花盛放,所以又称为“杏榜”。
殿试在四月份举行,名义上是由皇帝亲自主持。此外还要任命阅卷大臣、读卷大臣,协助皇帝评阅试卷。明清两朝的殿试都只考策问一场。出榜分为三甲:一甲为赐进士及第,只有前三名,为状元、榜眼、探花,合称三鼎甲;二甲为赐进士出身若干人,第一名称传胪;三甲为赐同进士出身若干人。在一、二、三甲的都泛称进士。中了进士,功名就到了尽头。所以《儒林外史》第十七回,浦墨卿说道:“读书毕竟中进士是个了局。”说出了当时人的想法。
殿试考中称为“甲榜”。在揭晓时,要在殿前举行一次唱名典礼,叫做传胪。凡是通过乙榜中举人,再通过甲榜中进士而做官的人,叫做“两榜出身”。一身兼有解元、会元、状元的,叫做“连中三元”。明清两朝都有数人是连中三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