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清一统志》,清朝官修地理总志。从清康熙二十五年(1686年)至道光二十二年(1842年),前后编辑过3部:即康熙《大清一统志》,乾隆《大清一统志》,《嘉庆重修一统志》。
康熙《大清一统志》。清自努儿哈赤统一长城以北,世祖灭大顺、大西,至康熙三年(1662年),最后灭南明。二十年(1681年)平定三藩之乱,二十四年(1685年)又击败沙俄侵略者,国内出现了空前稳定的局面。同明代相比,无论是政区、边界,还是职官、户口、田赋、物产等,都有程度不同的变化,为了全面了解并掌握国内的情况,进一步治理国家,次年三月,圣祖下令编纂《大清一统志》,以反映当时国内变化了的情况。其体例,基本仿照《大明一统志》。由于工程浩大,特别是地图的绘制,资料的收集,需要花费很长的时间,同时人事又有很多周折,断断续续,以致圣祖于康熙六十一年(1722年)去世时,这部总志尚未完成。
世宗继位以后,重加编辑。可是迄雍正十三年(1735年),仍未完成。高宗继之,至乾隆八年(1743年),才最后成书,俗称乾隆旧志。又因为该志的时间至康熙时为止,故世人称之为康熙《大清一统志》。
全书共342卷。排次为京师、直隶,然后是各省。直隶及"每省皆先立统部,冠以图表,首分野、次建置沿革、次形势、次职官、次户口、次田赋、次名宦,皆统括一省者也。
其诸府及直隶州,又各立一表,所属诸县系焉。皆首分野、次建置沿革、次形势、次风俗、次城池、次学校、次户口、次田赋、次山川、次古迹、次关隘、次津梁、次堤堰、次陵墓、次寺观、次名宦、次人物、次流寓、次列女、次仙释、次土产。"(《凡例》)其后续修、重修,基本上都是沿用这个体例。
乾隆《大清一统志》,是反映雍正元年(1723年)至乾隆时期国内情况大变化而续编的。雍正二年(1724年),清政府平定青海罗卜藏丹津之乱。三年(1725年),将青海北部的厄鲁特蒙古诸部分编为29旗(其中和硕特部为21旗、辉特部3旗,土尔扈特部4旗,喀尔喀部1旗),又将大喇嘛察罕诺们汗所属的蒙古人分为4佐领,青海南部的藏族分设40个土司,上设西宁办事大臣管辖之。雍正五年(1727年),又平定西藏阿尔布巴之乱。九年(1731年),晋封颇罗鼐为多罗贝勒,使之办理西藏事务。至乾隆十五年(1750年),其子谋反伏诛,清政府设驻藏办事大臣和帮办大臣,分驻前藏和后藏,统领西藏事务。二十年(1755年),平定准噶尔。二十二年(1757年),再平阿睦尔撒纳叛乱,二十四年(1759年),又平大、小和卓木之乱,定南疆,于是设总统伊犁等处将军及参赞大臣、办事大臣、领队大臣等,管理新疆地区。与此同时,内地和东北、内外蒙古地区的政区、赋税、人口等,也有大小程度不同的变化。这样,原来的康熙《大清一统志》已经不能适应当时的需要了。于是,乾隆二十九年(1764年),高宗下令续修《大清一统志》,以反映变化了的情况,满足当时的需要。
续编《大清一统志》,首先要测绘、制作青海、西藏、新疆地区精确的地图,编写《西域图志》等边区的图书,并动员各省官员收集、整理、上交有关《大清一统志》所需的资料等,工程也相当大。因此,历时20年,至乾隆四十九年(1710年)方才完成。
全书共500卷。其体例与康熙《大清一统志》相同,只是增加了新疆地区和雍正至乾隆时期的变化内容。就这一点来讲,它比前者进步,价值要大。
《嘉庆重修一统志》。到了嘉庆十七年(1812年),中国国内的情况又有很大的变化,其中包括田地日辟,田赋日增,户口日盛,人物日多,物产渐丰,政区变迁,等等。为了补充乾隆四十九年至嘉庆年间的这些变化,嘉庆十七年4月,仁宗下令重修《大清一统志》。这次重修也经历了30年,直至道光二十二年(1842年)才完成。因为开编于嘉庆十七年,取材内容也到嘉庆二十五年(1820年)为止,所以称为《嘉庆重修一统志》。
全书共560卷,另加凡例、目录二卷。其体例是在前两志的基础上进行了一些增补。例如:在直隶承德府增加了"行宫"门,在各省统部"田赋"之后,增加了"税课"门,等等。最主要的是增加了乾隆《大清一统志》以后至嘉庆二十五年间各方面的变化,同时对前志的某些内容进行了一些补充。
《嘉庆重修一统志》的排次是:"首京师,次直隶,次盛京,次江苏、安徽、山西、山东、河南、陕西、甘肃、浙江、江西、湖北、湖南、四川、福建、广东、广西、云南、贵州,次新疆,次蒙古、各藩部,次朝贡各国。""自京师以下,每省有统部,总叙一省大要。各府、厅、直隶州自有分卷,凡所属之县入焉。蒙古各藩统部,分卷悉照各省体例。"(《凡例》)有新增者,则另标出。
这次重修,是在两志之后,收集的图书比两志多,特别是有关边疆地区。如采用的群书中,自国史之外,新增加的有:《日下旧闻考》、《热河志》、《盛京通志》、《平定准噶尔方略》、《西域同文志》、《西域图志》、《平定金川方略》、《天下舆地全图》等书,旁搜博采,"然后确切参稽。"这些新图书和乾隆《大清一统志》以后至嘉庆二十五年的新资料一起,"并照体例登入,"(《凡例》)因而内容较前两志丰富而且准确。
在《嘉庆重修一统志》里,凡是新增补者,都一一加以说明。如"府、厅、州、县有升降分含者,府与直隶州、厅自立专部,即于'建置沿革'门叙清源流及升降分含年分,其各州、县,除于所辖府、州下详载外,仍于本条兼注。"又如:
"直、省修葺及新建之城池、学校并海岳江、河神庙与诸寺、观等,凡在嘉庆二十五年以前奉旨修建及赐名者,均据各省来册备载外,其各书院及津梁、隄堰等,有经某官、某人增建增修者亦载入,"并且注明。"职官有增设、裁汰者,于本条下注明。""四川、广西、贵州等省向设有土司官员,历年有裁汰、停袭,《续志》悉仍前志。"今按嘉庆二十五年前所查之各省来册修改。"河工海塘事宜,谨遵嘉庆二十五年以前所奉谕旨及督抚河臣奏疏所陈节,载于各省河、海条下。"陵墓、名宦、人物,凡自乾隆元年(1736年)以后至嘉庆二十五年新增者,一律补入。"外藩各部,自内扎萨克、察哈尔至喀尔喀、青海、西藏诸境,俱详核其山水、形势之迹,及封爵、旗分添设移改,并世袭传次之数,照理藩院册籍登记。"
"乌里雅苏台设有将军一,参赞二,统辖唐努乌梁海、科布多、喀尔喀四部官兵,会办库伦以西事务,并设办事司员,旧志未经晰载,今详考晷度、山川、卡伦、台站,自为二卷,附于新疆志之末。"(《凡例》)
《嘉庆重修一统志》不仅仅是嘉庆二十五年以前的清代地理总志,而且也包含了以往各代的地理志内容,因此,成了每一个研究中国历史、地理工作者的必读物,而受到官方、学者的重视;同时,它也为我们研究清史提供了许多宝贵的资料。可见,它的价值和重要性,超过了以往的任何一部地理总志。
它的最大缺点,是只反映到清嘉庆二十五年(1820年)为止。由于编辑者中学术水平不一,其中不少内容存在错误,封建糟粕也不少;还有,它把当时派使臣来华的所有国家,统统称作"朝贡各国",列为专门,排于书尾,根本与事实不符。
然而这是受时代的限制,是封建时代任何一部官修地理总志所不能避免的。但是,这并不能否定《嘉庆重修一统志》伟大的学术价值与重要性,也不能掩盖它在世界历史地理著作中的光辉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