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高职思政课教学中,必须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内核,以择善固执为前提,努力提高青年大学生的思想道德修养,培育合格的社会主义接班人。
关键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优秀传统文化 择善固执 高职思政课
中图分类号:G6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349(2019)04-0160-02
思想政治理论课(简称思政课)是高校对大学生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培育正确三观的主渠道、主阵地,同时也是对我国高等教育“培养什么人、为谁培养人”的最直接理论的解答。然而,在实际的教学过程中,无论是从事教育工作的教育者还是孜孜求学的被教育者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往往对于那些能为毕业之后提供安身立命的一技之长的专业课极其重视,而对于本应摆在高等教育首位的思政课就略微显得有点漫不经心了,这一点在高职院校尤为突出。
随着近年来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以及意识形态教育的加强,探索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高校思政课相结合的研究工作方兴未艾,相关的教育教学理论文章也不少,对于思政教学所面临的问题及其对策作出了研究和解析,值得借鉴和思考。作为一名身处教学一线岗位的思政课教师,本文笔者试图从宏观的角度探讨如何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高职思政课教学,从而提高思政课教学的实效性。
一、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
社会主义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中国共产党人和中国人民在继承优秀传统文化,借鉴人类文明优秀成果,集中体现了我国的理想信念、道德规范和价值标准,为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属性和价值取向指明了方向。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到了网络化、信息化的今天,由于信仰的迷失或缺位,相当一部分人尤其是年轻的90后、00后们对于传统价值观是陌生的;虽然先进生产力迅速改变人类的物质生活,但也对当代国人的思维观念带来了冲击。市场经济的蓬勃发展使人们的注意力更多地集中于物质的创造而忽略了思想意识形态的同步,最典型的表现就是所谓的西方普世价值观、个人价值观、享乐主义价值观开始逐步侵蚀中华民族自古以来的以“公”为基础的价值观。面对世界范围内各种思想、文化、意识形态的交融与冲突,积极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不仅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领域的指导地位,同时对巩固各层面的共同思想基础发挥重要作用。对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提出,是我们党毫不动摇地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引领社会思潮,最大限度地形成思想共识,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奉献最大的能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旗帜鲜明地指出了在社会生活中应该坚持和反对什么,为全体社会成员进行行为判断、道德选择提供了重要的评价标准。当代大学生必须要明确这一最基本的价值判断,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知道自己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自觉为社会主义建设、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作出自己的贡献。
二、以优秀传统文化为内核
新时代下,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成为当前的主要任务,如何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真正地融入人民内心,贯穿于日常生活实践仍需要开展大量工作。作为一名思政课教师,如何让当代大学生能够愉快地接受并深刻地理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用价值观指导自己的行动,落脚点还要回归到中国的优秀文化传统当中去。
马克思说过:“人们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但是他们并不是随心所欲地创造,并不是在他们自己选定的条件下创造,而是在直接碰到的、既定的、从过去继承下来的条件下创造。”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必须立足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牢固的核心价值观,都有其固有的根本。抛弃传统、丢掉根本,就等于割断了自己的精神命脉。”
中华传统文化的显著特征在于核心价值观居于首要地位。中华文明之所以没有再受到外来文化的冲击而中断就在于以核心价值观为精神支柱构建了中华民族生生不息、不断兼容的精神家园。中华传统价值观念的形成经历了几千年传统社会文明的发展和沉淀。逐渐将“三纲五常”作为整个社会的道德伦理规范基础,对于中国的传统社会起着重要的作用。而“五常”是中华民族最普遍、最重要的道德规范,是中华民族独特的精神标识。孙中山说:“讲到中国固有的道德,中国人至今所不能忘记的,首是忠孝,次是仁爱,其次是信义,其次是和平。”“这种特别的好道德,便是我们民族的精神。我们以后对于这种精神,不但是要保存,并且要发扬光大,然后我们民族的地位才可以恢复。”孙中山不仅如此论述,还接受蔡元培先生的建议,将“忠孝、仁爱、信义、和平”这八個字作为中国文化的精神特质。以“三纲五常”为伦理道德中心的中华传统价值观念历经漫长曲折的发展进化之路,在悠悠岁月的沉淀中,为培育民族精神、维护社会秩序,形成民族凝聚力、向心力、创造力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毛泽东同志曾经明确指出过:要古为今用,“从孔夫子到孙中山,我们应当给以总结、承继这一份珍贵的遗产”。
三、以择善固执为切入
在中国古代哲学中关于人性问题无外乎性善、性恶、性无善无恶几种观点,而这些观点中的主流就是性善论,宋代学者所编写的启蒙书《三字经》一开头就是“人之初,性本善”。而实际上,性善论在逻辑上有两大盲点:一是在经验上缺乏佐证,二是善与恶都是价值上的概念,任何价值的呈现都必须以“自由选择”为前提。因此“善”应该作为人人追求的价值目标。
在理论上至今还不能给“善”下一个确切的定义,但是在实际的社会生活中,如果我们问到什么是善的,作为中国人而言,一般会想到“孝、悌、忠、信”。这些都是“善”的具体外在表现形式,认真对这四种善进行分析就会发现,这四种善都是在展示自身与他人之间的关系:没有父母无以言孝,没有兄弟姐妹无以言悌,没有上司领导无以言忠,没有朋友无以言信。这只是对于人与人而言,同样的,我们也可以说人对社会作出了贡献,那他就是善的;人保护了自然环境,那他也是善的。因此,我们可以对善做一个伦理学意义上的描述:适当关系之实现。这一概念的内涵就必然包括在追求善的过程中要注意行动者本身、行动相关的对象以及社会大众所共同接受的规范。举一个例子:2015年济南一小伙抢劫金店,自称作案是为筹钱给父亲治病。具体分析事例我们都知道,这样的行为肯定不是善的,理由有三点:(1)社会规范往往是最低限度的道德要求,我们没有任何理由违背,为了小善而作大恶,伤害了社会群体的和谐;(2)对方的期许固然重要,但是没有人能够完全了解和彻底满足对方的期许,可能忽略了生命中其他的责任;(3)如果不能忠于自己的良知,所有的都是空话。
既然我们说善是适当关系之实现,那么我们如何去追求和达到善呢?首先就是需要经常反省自己与对象之间的适当关系,其次就是需要经常用行动去保持人我之间的适当关系。曾子说过:“吾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说的就是要不断反省自身并对自己的行动加以调整。善恶并非事情本身的属性,根本上是行动主体在行为动机上的选择,以其是否满足人的适当发展为需求标准。但人们并不是只要选择了“善”这一价值原则就可以万事大吉,还需要持之以恒地坚持原则,按照内心的指示决定自身的行动。只有长期而恒久的行动才是成为好人的必经之路。正如孔子在《论语·子罕篇》所言:“苗而不秀者,有矣夫;秀而不实者,有矣夫!”人的生命就如“苗”一般,如果不能坚持行善避恶,就是为德不卒,或者就是侥幸的事了,没有意义可言。
参考文献:
[1]论语[M].北京: 北京教育出版社,2017.
[2]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二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3]习近平.把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凝魂聚气强基固本的基础工程[EB/OL].http://politics.people.corn.cn/n/2014/0226/c1024—24463872.html.
责任编辑:杨国栋